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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六节 告诉申诉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851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告诉申诉审判
分类号:
D926;D92;D262
页数:
1
页码:
436-436
摘要:
1988年10月,市人民法院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后,克拉玛依市的信访接待和处理开始纳入诉讼轨道。民事、经济纠纷、刑事自诉、行政等案件的立案审查,人民来访的接待,人民来信的处理,简易纠纷的调处,都由告诉申诉审判庭负责。1992年,克拉玛依市两级法院成立后,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和3个区人民法院都设置了告诉申诉审判庭。
关键词:
人民群众
中级人民法院
克拉玛依市
两级法
审判庭
内容
1988年10月,市人民法院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后,克拉玛依市的信访接待和处理开始纳入诉讼轨道。民事、经济纠纷、刑事自诉、行政等案件的立案审查,人民来访的接待,人民来信的处理,简易纠纷的调处,都由告诉申诉审判庭负责。1992年,克拉玛依市两级法院成立后,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和3个区人民法院都设置了告诉申诉审判庭。
在告诉申诉工作中,克拉玛依市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了信访登记和转处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1988~1992年,克拉玛依市市、区两级法院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8 326人次,处理人民群众来信2 065件次,审查立案3 748件,调处简易纠纷516件。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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