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19834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机 构 |
分类号: | D926;D92;F426 |
页数: | 2 |
页码: | 426-427 |
摘要: | 1954年10月1日,独山子成立了乌苏油矿区专门检察院,编制10人。1955年1月改名为独山子石油矿区人民检察院克拉玛依检察工作组。1958年8月,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建院伊始,编制为16人,暂设10人。1959年4月23日正式启用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印章。1962年,市院增编为14人,机构分为办案(即刑事检察)、检察(即经济检察和法纪检察)、秘书3个组。 |
关键词: | 独山子 克拉玛依市 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 军事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