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19827 |
颗粒名称: | 一、消防监督 |
分类号: | F426;D631;X92 |
页数: | 1 |
页码: | 424-424 |
摘要: | 克拉玛依市的消防监督工作由市政府授权市公安局消防监督处(与消防支队合署办公)承担。从1963年开始,逐步制订了一系列有关防火、灭火、天然气电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守则,不间断地对要害部位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行检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消除火灾隐患。还结合实际,在商业、供销、木器加工系统多次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对违章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了消防处罚,减少了火灾发生的隐患。 |
关键词: | 消防监督工作 危险物品 专项治理活动 克拉玛依市 使用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