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个体经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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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70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个体经济管理
分类号: F203;F426;D92
页数: 1
页码: 341-341
摘要: 1978年前,克拉玛依市的个体工商户规模小、能力弱、行业窄、户数少,发展缓慢。
关键词: 注册资金 克拉玛依市 工商行政管理 从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

内容

1978年前,克拉玛依市的个体工商户规模小、能力弱、行业窄、户数少,发展缓慢。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对个体经济实行鼓励发展的方针,克拉玛依市的个体工商户逐渐增多,规模也逐渐扩大。1979年,市工商局设立个体经济管理科,加强对个体经济的管理。1981年底,克拉玛依市有工商户93户,其中商业17户、饮食业45户、服务业29户、修理业2户,从业人员共有170人,注册资金4.02万元,年营业额为23.8万元。1982年,克拉玛依市有个体工商户234户,从业人员377人。1984年,克拉玛依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正式成立,开展维护个体劳动者权益和进行个体户评选活动。同年,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国统一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有关事项的规定》,对全市个体工商户换发了全国统一营业执照。1985年,全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 472户,其中商业630户、饮食业523户、服务业234户,从业人员达1 801人,年营业额达1 096万元。个体经营仍以小商、小贩、小修、小补为主,这对解决社会就业和人民需求等起到积极作用。1986年,个体工商户有1 580户,从业人员1 805人,年营业额为1 497万元。生产型的企业发展较快,其中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所占比重有所增加。1988年,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个体工商户集中的地方设立个体私营专管员,建立专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的管理制度。推行目标管理,实施量化考核,并通过制定个体工商户守则、服务公约等措施加强管理。年末,全市有个体工商户2 505户,从业人员2 846人,年营业额3 353万元,其中商品零售额为2 681万元。1989年,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第二次核发全国统一执照,统一了营业执照的种类和式样,并结合具体工作需要,制定登记注册程序、办照须知等行为规范或制度。实行三级报批审核制度,使登记、管理、审查、审批、发照等环节程序化、制度化。同年,配合市文化部门开展“扫黄”和“除六害”活动,清查出各种非法出版物227种、4 739册及部分录像带。年底,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2 075户,从业人员2 318人,注册资金1 033万元。1990年,将乌苏县代管的五五新镇、共青镇的个体工商户收归克拉玛依市管理,全市个体工商户达到2 462户,从业人员3 311人,注册资金1 103万元。
  1992年,个体经济迅速发展,到年末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4 118户,从业人员4 710人,注册资金达2 196万元,年营业额为7 836万元,其中商品零售额为6 925万元。
  1985年,克拉玛依市第一次出现个体经营户雇工、带徒的现象。1987年,第一家私营企业成立,注册资金30万元,雇工9人。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力支持私营经济,使之逐渐起步。1992年,全市有私营企业27户,从业人员357人,注册资金492万元,销售总额为625万元。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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