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废旧物资回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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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69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废旧物资回收
分类号: F426;T;F713
页数: 1
页码: 338-338
摘要: 克拉玛依市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绝大部分由新疆石油管理局器材供应处承担。1982年,市物资局设金属回收股,开展的回收业务只限于少量的废旧钢铁。1984年8月,撤销金属回收股。1985年,市物资局设专人负责回收报废汽车的单项业务。到1992年,市物资局共回收报废汽车936辆,价值28.08万元。
关键词: 废旧物资回收 克拉玛依市 物资局 金属回收 报废汽车

内容

克拉玛依市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绝大部分由新疆石油管理局器材供应处承担。1982年,市物资局设金属回收股,开展的回收业务只限于少量的废旧钢铁。1984年8月,撤销金属回收股。1985年,市物资局设专人负责回收报废汽车的单项业务。到1992年,市物资局共回收报废汽车936辆,价值28.08万元。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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