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19653 |
颗粒名称: | 二、代理国债业务 |
分类号: | F832;D625;D92 |
页数: | 4 |
页码: | 317-320 |
摘要: | 国家历年发行的公债、国库券和各种债券,由人民银行经管,组织各专业银行办理发行和兑付业务。1955~1958年,克拉玛依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缴款情况分别为:132 294元、1 65 446元、392 600元、623 806元。从1981年至199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分配克拉玛依市国库券发行任务14 564万元,实际完成17 680万元,超额完成21.4%。 |
关键词: | 超额完成 国库券发行 克拉玛依 克拉玛依市 人民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