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企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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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611
颗粒名称: 三、行政、企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
分类号: F812;F276;F810
页数: 3
页码: 299-301
摘要: 根据国务院〔1986〕44号文件和自治区财政厅〔1987〕28号文件精神,克拉玛依市财政局从1986年开始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实行了“财政专户储蓄”管理,对国营企业的预算外资金实行“计划管理、政策引导”。截至1992年,7年间,纳入行政、事业单位预自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共计3 758万元,支出共计3 290万元;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国有企业单位收入共计7 906万元,支出共计7 618万元。
关键词: 国营企业 克拉玛依市 预算外资金 每年递增 行政事业单位

内容

根据国务院〔1986〕44号文件和自治区财政厅〔1987〕28号文件精神,克拉玛依市财政局从1986年开始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实行了“财政专户储蓄”管理,对国营企业的预算外资金实行“计划管理、政策引导”。截至1992年,7年间,纳入行政、事业单位预自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共计3 758万元,支出共计3 290万元;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国有企业单位收入共计7 906万元,支出共计7 618万元。7年间,预算外资金收入平均每年递增15.2%,预算外资金支出平均每年递增14.3%。
  预算外资金支出是财政将收入的预算外资金返还给上缴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主要用于基本建设、更新改造、设备大修、职工福利和奖励以及上缴国家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预算外调节资金。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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