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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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603
颗粒名称: 一、财政收入
分类号: F812;F426;F127
页数: 2
页码: 296-297
摘要: 随着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财政收入也逐步增长。全市财政收入从1958年的988万元增加到1992年的14 385万元,平均每年递增8%,累计完成财政收入203 275万元。共向自治区上缴财政收入151 399万元,自治区累计补助克拉玛依市财政收入6 364万元。
关键词: 石油工业 工商税收 克拉玛依市 自治区 财政收入

内容

随着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财政收入也逐步增长。全市财政收入从1958年的988万元增加到1992年的14 385万元,平均每年递增8%,累计完成财政收入203 275万元。共向自治区上缴财政收入151 399万元,自治区累计补助克拉玛依市财政收入6 364万元。
  1958~1992年,克拉玛依市的财政预算级次几经变动。1962~1969年期间,工商税收中的工商统一税、工商所得税、盐税、农牧业税均划为自治区级预算收入。上述税种收入由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收妥后全部上划自治区财政厅。1985年,根据国务院〔1985〕42号文件《关于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通知》规定,克拉玛依市工商税收入中的石油工业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的70%划归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30%划归自治区和克拉玛依市。
  1992年,自治区财政厅贯彻实行“分税制”的试行办法,对克拉玛依市工商税收入中的石油工业企业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上划中央财政20%、自治区50%;一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工商统一税上划中央财政20%。
  石油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克拉玛依市地方经济的发展。1958~1992年,克拉玛依市的地方企业共上缴财政利润和折旧费3 602万元。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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