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路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511
颗粒名称: 二、路政管理
分类号: T;F426;F542
页数: 1
页码: 245-245
摘要: 克拉玛依市路政管理工作始于1958年。至1990年以前,一直由公路养护部门——克拉玛依养路段、石油局运输处、筑路公司代管。1972年,石油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批转运输处〈关于加强对油田公路管理的报告〉的通知》。1985年6月,克拉玛依市以新克政发〔1985〕51号文件下发了《克拉玛依市公路管理办法》,对各种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制定了处罚办法和标准。同年10月进行了清除路障、纠正违章大检查。
关键词: 稽查大队 损失赔偿费 克拉玛依市 路政管理工作 公路管理

内容

克拉玛依市路政管理工作始于1958年。至1990年以前,一直由公路养护部门——克拉玛依养路段、石油局运输处、筑路公司代管。1972年,石油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批转运输处〈关于加强对油田公路管理的报告〉的通知》。1985年6月,克拉玛依市以新克政发〔1985〕51号文件下发了《克拉玛依市公路管理办法》,对各种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制定了处罚办法和标准。同年10月进行了清除路障、纠正违章大检查。
  1990年5月,克拉玛依市成立了公路路政稽查大队,有专职路政人员3人。交通局为该机构配备了路政稽查车、照相机、小型录音机、对讲机等专用器材,建立了正常的路政巡查制度和路政违章处罚程序。当年,共查出路政案件102起,处理81起,收回路产损失赔偿费3万多元。1991年,查处各种路政案件107起,回收路产损失赔偿费10万多元。
  1992年1月,克拉玛依市国、省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职权由自治区公路局上收。同年,撤销路政稽查大队,保留克拉玛依市路政科,负责县乡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