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畜牧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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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49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畜牧生产
分类号: F326;F426;S851
页数: 2
页码: 238-239
摘要: 1958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小拐乡有4户牧民根据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组建了小拐公私合营牧场,为公私合营经济,从事专门的畜牧业生产,当时,有各类牲畜1 609头(只)。年末,乌尔禾、小拐两乡和小拐公私合营牧场农牧民共有各类牲畜6 475头(只),以羊为主,大牲畜较少,主要有牛、马、骆驼、驴等。
关键词: 国营牧场 公私合营 承包期 克拉玛依市 畜牧业

内容

1958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小拐乡有4户牧民根据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组建了小拐公私合营牧场,为公私合营经济,从事专门的畜牧业生产,当时,有各类牲畜1 609头(只)。年末,乌尔禾、小拐两乡和小拐公私合营牧场农牧民共有各类牲畜6 475头(只),以羊为主,大牲畜较少,主要有牛、马、骆驼、驴等。
  1963~1965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减轻牧民负担,增加畜产品的留用比例,支援牧业生产,畜牧业有所发展。1965年末,两乡牲畜存栏数约1万余头(只)。
  1966~1975年,畜牧业发展较慢,牲畜存栏头数一直徘徊不前。
  1985年10月,克拉玛依市商业局所属的克拉玛依和独山子两个商办牧场分别移交市畜牧部门和独山子区政府管理,由原来的周转型牧场转变为生产型的地方国营牧场。移交时两个牧场有牧业户81户、458人,有职工78人,各类牲畜7 504头(只)。
  1987年,克拉玛依市两乡畜牧业及各国营牧场开始进行生产经济体制改革尝试。小拐乡将牲畜分户生产经营,集体不再留畜;乌尔禾乡和小拐国营牧场采取将集体牲畜折价归户承包经营的责任制,按牲畜折价款的比例(10%~20%)提取管理费,纳入公共积累;克拉玛依国营牧场和独山子国营牧场于1989年将牲畜折价分给牧工承包生产经营,牧工按承包牲畜折价款的10%~20%向牧场交承包费,牧工工资和生产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承包期3~5年不等。承包期间牧场职工调资记人档案工资,承包期满后,再对承包指标进行调整。畜牧业体制的改革,使生产得到较快的发展。1992年,市属畜牧业共有牲畜3.01万头(只),比1985年增加 16.67%。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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