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486
颗粒名称: 一、耕地
分类号: TV213;F323;F326
页数: 1
页码: 232-232
摘要: 1958年,乌尔禾乡、小拐乡、小拐公私合营牧场共有耕地0.41万亩,由农户进行小农经济的生产。1959年,两乡划归克拉玛依市后,大力开垦荒地,到1960年,共有耕地0.65万亩。1968~1969年间,两乡农牧民平整土地,开垦荒地,增加耕地1 100亩,到1969年底,全市共有耕地0.95万亩。1972年,耕地达到1.15万亩。之后,开垦荒地的速度减慢,到1975年,耕地仍只有1.16万亩。
关键词: 人均占有耕地 克拉玛依市 耕地数量 土地总面积 开垦荒地

内容

1958年,乌尔禾乡、小拐乡、小拐公私合营牧场共有耕地0.41万亩,由农户进行小农经济的生产。1959年,两乡划归克拉玛依市后,大力开垦荒地,到1960年,共有耕地0.65万亩。1968~1969年间,两乡农牧民平整土地,开垦荒地,增加耕地1 100亩,到1969年底,全市共有耕地0.95万亩。1972年,耕地达到1.15万亩。之后,开垦荒地的速度减慢,到1975年,耕地仍只有1.16万亩。1980年,小拐乡成立第三生产队,同时小拐国营牧场牧民定居,建立饲草料生产基地,耕地面积扩大到1.26万亩,其中2乡1.23万亩,小拐国营牧场300亩。1981~1992年,由于受水资源的制约,耕地数量增长缓慢。至1992年底,市辖2乡1牧场共有耕地1.56万亩。1958年,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为4.76亩,到1992年,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为4.87亩,同建市初期相比,基本保持在原来的水平上;每个劳力人均占有耕地为12.71亩,相对占有耕地数量有所提高。
  1987年进行的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结果表明,克拉玛依市土地面积为1 281万亩。其中耕地36.75万亩(含辖区内生产建设兵团农场和新疆石油管理局农场),占土地总面积的2.86%;园地0.5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04%;林地154.7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2%;牧草地359.0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8%;水域面积21.2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66%;居民及工矿用地13.4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9%;未利用土地695.1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4%。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