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规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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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28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规划管理
分类号: F426;I247;TU984
页数: 1
页码: 115-115
摘要: 为了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管理,1981年6月,成立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下设规划办公室、建设管理办公室,开展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划办公室人员由局、市两家组成,合署办公,地点设在石油局油田规划设计院;建设管理办公室编制为4人,人员属市城建局,办公地点设在市城建局,负责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依照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发的《城市管理条例》、《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管理城市建设并负责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查处违章建设,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负责城市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工作等等。
关键词: 建设管理 办公室 克拉玛依市 规划建设管理 城市规划法

内容

为了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管理,1981年6月,成立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下设规划办公室、建设管理办公室,开展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划办公室人员由局、市两家组成,合署办公,地点设在石油局油田规划设计院;建设管理办公室编制为4人,人员属市城建局,办公地点设在市城建局,负责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依照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发的《城市管理条例》、《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管理城市建设并负责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查处违章建设,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负责城市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工作等等。1985年,随着业务的增多,建设管理办公室又分为建筑管理办公室和建筑企业管理办公室。建筑管理办公室依然作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建筑企业管理办公室则管理自治区内外的驻克拉玛依的建筑队伍资质审查及管理工作。1989年,原属于建筑管理办公室的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工作交给市土地局。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颁布,克拉玛依根据《城市规划法》及自治区的《实施办法》,制定了《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实施细则》。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先后颁发了《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暂行办法》、《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实施暂行规定》、《克拉玛依市建筑装潢工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地方规章。规划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要求,克拉玛依市开展了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书两证”的颁发工作。同时,城市规划科(原建设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关于实施《城市规划法》有关政策,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了检查和处理,仅1991年和1992年两年,就查处违法案件26起,保证了城市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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