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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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23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分类号: F812;F810;D92
页数: 1
页码: 93-93
摘要: 1976年前,克拉玛依市沿用“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地方经济长期发展缓慢,地方工业1965~1976年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0.51%。
关键词: 超收分成 克拉玛依市 财政管理体制 管理办法 核定收支

内容

1976年前,克拉玛依市沿用“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地方经济长期发展缓慢,地方工业1965~1976年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0.51%。
  1976年,为了克服财政过于集中,不利于发展地方经济的弊端,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初步改革,实行“定收定支,超收分成,一年一定”的财政收支管理办法。1976~1986年,市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长2.72%。
  1986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分灶吃饭,核定上解基数”的财政管理体制。市属地方企业和中央石油企业均实行承包制,虽然包活了企业,但也包死了财政,造成财政收入相对萎缩。
  1992年,克拉玛依市实行区一级财政管理体制,分别对独山子区、白碱滩区实行“核定收支,定额上解,超收分成,欠收不补”、“核定支出,节约分成,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对克拉玛依区、乌尔禾区实行“经费包干,节约留用,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对无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经费包干,节约留用,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对有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差额补贴,超收分成,欠收不补”的“差额预算”管理办法;对已签订合同的商业、运输业等部门继续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92年,克拉玛依市财政收入达到14 385万元,仅独山子区和白碱滩区的地方税收就增加405万元。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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