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物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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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博乐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7826
颗粒名称: 一、人物传
分类号: D261;D262;D267
页数: 16
页码: 701-716
摘要: 喀尔莽阿(1817~1882年) 男,锡伯族,依拉齐牛录人。18岁被选为马克卒(披甲),曾被派往阿克苏、喀什噶尔等地守卫台站,后提升至佐领、副总管、总管。在他担任锡伯营总管之时,正是沙皇俄国出兵侵占我国伊犁的危难时刻。当时,沙俄为了图谋永远霸占我国伊犁,疯狂逼迫当地驻防各营兵及各族人民降服俄国。这种逼降活动遭到了喀尔莽阿与当地各族人民的坚决抵制。他们表示“同心能死,不降外夷”,为维护祖国的尊严,与沙俄侵略者展开了各种形式的斗争。
关键词: 党支部书记 国民党 蒙古族 维吾尔族 中国共产党

内容

喀尔莽阿(1817~1882年) 男,锡伯族,依拉齐牛录人。18岁被选为马克卒(披甲),曾被派往阿克苏、喀什噶尔等地守卫台站,后提升至佐领、副总管、总管。在他担任锡伯营总管之时,正是沙皇俄国出兵侵占我国伊犁的危难时刻。当时,沙俄为了图谋永远霸占我国伊犁,疯狂逼迫当地驻防各营兵及各族人民降服俄国。这种逼降活动遭到了喀尔莽阿与当地各族人民的坚决抵制。他们表示“同心能死,不降外夷”,为维护祖国的尊严,与沙俄侵略者展开了各种形式的斗争。喀尔莽阿对于侵略军屡次“交办之事均不遵办”,并把伊犁地区的情况,经常向在塔城的署理伊犁将军荣荃禀报,这就更加引起沙俄占领军恼羞成怒,非法撤换了喀尔莽阿锡伯营总管职务,并加以拷打和百般侮辱。但喀尔莽阿面临淫威不屈服,清同治十二年十二月初九(1874年11月26日),沙俄占领军将他及其家人野蛮地逐出了伊犁。喀尔莽阿携带妻子儿女含泪被迫离别了自己的故乡。历经千辛万苦,率领一部分锡伯族和索伦营兵辗转投奔伊犁将军荣荃在塔城建立的行营。到塔城后,经伊犁将军荣荃准奏,清政府同意喀尔莽阿率锡伯营官兵迁往察哈尔营驻地博尔塔拉。光绪元年(1875)因垦种成绩突出,被赏副都统衔。光绪四年正月十五日(1878年2月16日),任锡伯营总管署理察哈尔领队大臣。
  喀尔莽阿在博尔塔拉期间,调集锡伯营官兵数百名,自己动手在大营盘(今博乐城镇所在地)修建营房,购备耕畜、农具和籽种,积极兴修水利,大搞开荒造田。光绪五年(1879)他率领蒙古族和锡伯族军民共同开挖了50余里的哈日布呼水渠和小营盘地区的夏日布呼渠道,开发博尔塔拉河两岸土地,发展博尔塔拉地区的农业生产,屯积大量粮食。当时,钦差大臣左宗棠率数万西征大军,准备以武力抗击沙俄,收复伊犁。喀尔莽阿所屯粮食对支援军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博尔塔拉的各族军民在喀尔莽阿的率领下“屯积军粮,收获出力”,光绪七年(1881),清政府特给领队大臣喀尔莽阿“优叙”,并补授领队大臣印信,其余有功人员也给予奖励。
  在《中俄伊犁条约》签订第二年的三月二十二日,清政府正式收回伊犁后,此时在博尔塔拉与察哈尔营一起屯田的锡伯族官兵奉令调回察布查尔锡伯营原驻营地。清光绪八年(1882)四月初七日,去向伊犁将军禀报途中,行至萨墨尔彦布拉克(现托合尔昂奔拉布拉格)地方时,喀尔莽阿不幸被人刺杀身亡,终年65岁。他的遗体被锡伯族军民运回察布查尔,以锡伯族的礼节隆重的安葬。为追念他与沙俄侵略者坚决斗争,积极带领察哈尔、锡伯军民辛苦经营博尔塔拉屯田积粮,清政府追封喀尔莽阿为建威将军。
  索托依(1871~1922年) 男,蒙古族,察哈尔营右翼,镶黄旗柯畏夏尔苏木人,原驻博乐的阿热勒托哈,后移驻夏布尔塔。
  1893年,他22岁时,在伊犁将军府负责马队管理等事务。由于他勤快,待人诚实,并在抗击沙俄人侵,保家卫国中,有勇有谋,1902年,经伊犁将军府奏准清政府,被任命为察哈尔营右翼总管。他担任总管的当年,自己拿出部分牛羊,还动员本部落头人捐献部分,在本旗冬草场驻地--呼苏木奇根,建起一座装饰美观,高达80尺的佛塔,每年七八月间,伊犁、塔城、阿勒泰、博乐等地的蒙古族民众都要来此求神拜佛。1910年,他为了将察哈尔营右翼总庙依克苏木庙装饰得更加雄伟美观,在原庙的基础上,组织再次进行大规模的装饰扩建。
  他当总管没架子,爱国家、爱部落,年年带兵守边卡,成绩突出,1905年11月,因他驻守边防有功,经伊犁将军府报请清廷,给索托依赏加二品顶戴。民国元年(1912)1月7日,伊犁陆军协统杨缵绪为首的革命党人,响应辛亥革命,发动起义,索托依积极拥护。1月26日,当革命军与清军在固尔图作战不利,陷于严重困境的关键时刻,察哈尔营右翼总管索托依毅然率领1000余名盟旗兵助战,打得清军大败,狼狈潜逃。4月的一天,察哈尔营左翼总管鄂玉泰,企图搞独立,找索托依密商反叛事宜,索托依当即严厉指责鄂玉泰行为不轨,并表示:“我索托依为了国家的统一和本民族的利益,誓死不参与反叛。”他不仅自己的部落不参加,而且还耐心劝告鄂玉泰等人不要搞这种给蒙古人民带来灾难的行动。鄂玉泰不听,并将旧昂吉所辖边境地区的蒙古族青壮年骑手数百人集中起来,由韦拉率领向革命军人发起猛烈进攻。此时的索托依,态度坚决地率领所属部众迁移到青得里、哈布塔盖等地居住。7月份,当杨缵绪平息鄂玉泰反叛事件后,得知察哈尔营右翼总管索托依立场坚定,未参加反叛行动,特嘉奖索托依,任命他为察哈尔营领队大臣,以后还兼任边防司令。民国2年(1913)12月8日,索托依参与发起成立华族联合共进会,以注意生计,联合自治,实行共同进化,养成共和国民资格能力,巩固边圉为宗旨,以有国界无种界为目的,希望中国各族人民在帝国主义侵略面前,团结一致进行抵抗斗争。由于他长时期的公务繁忙和劳累,身体逐渐有病,1922年,他为了治病,携带随从到西藏拉萨去朝拜,不幸病逝于拉萨,终年51岁。
  玉素甫江·亚生诺夫(1919~1947年) 男,维吾尔族,博乐市乌图布拉格乡人,留苏学生。
  玉素甫江·亚生诺夫原籍绥定县,从小随父移迁博乐县一区,1923~1934年在博乐县维吾尔学校上学,并自学俄、汉文字。他勤奋好学,又通俄语,引起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的重视。1935年,新疆省政府选送他到苏联塔什干中亚细亚马列主义学院政法系学习,1937年底回国。3年的学习,使他从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看到了中国革命的必由之路。玉素甫江·亚生诺夫回来后,先后在和阗和迪化(现乌鲁木齐)公安局工作。在迪化工作时期,他亲眼看到盛世才大肆屠杀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的真情,深感要想摆脱这个魔鬼,唯一的出路就是像苏联人民一样,进行武装斗争。1943年春,他受几位留苏同学的委托,毅然回到了博乐,参加了阿合买提江、阿巴索夫等进步人士在伊犁建立的马克思主义者小组,同小组保持经常的联系。他的具体任务是,经常向博乐人民宣传马列主义和苏联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教育博乐人民学习苏联人民,积极参加革命斗争。1944年10月,当他听到尼勒克人民向国民党统治者打响了第一枪的消息时,欣喜若狂,同博乐的进步人士阿西木·俄斯满、哈斯木汗·阿吾拜克尔等人密商,准备建立博乐游击队。根据伊犁马克思主义者小组的指示,积极开展秘密活动,动员人民起来革命。以艾尼巴图为首的一支民族军和额尔德率领的蒙古游击队占领温泉县城后,玉素甫江•亚生诺夫等人积极组织游击队,配合温泉方面的军事活动,牵制驻博国民党反动军队,构成内外夹攻的态势,迫使博乐伪政府机关和反动驻军,于1945年2月18日,向精河逃窜。在玉素甫江·亚生诺夫和阿西木·俄斯满的领导下,正式成立由巴拉提帕里万、库旺班其、伊斯兰阿吉等组成的150人游击队。以后,英勇地参加了大河沿子、托里、八家户和精河的战斗。在整个战斗中,玉素甫江·亚生诺夫作战勇敢,指挥有方,并能优待俘虏,在大河沿子20里大桥的战斗中,游击队生擒了国民党6名俘虏。当时有人主张全部处死,他立即制止,并教育自已的部队说:“我们要打倒的是一小撮反动的统治者,而不是一般的平民士兵。”攻克精河后,根据上级指示,玉素甫江·亚生诺夫返回博乐,积极筹备博乐县新政权的建政工作,当时他担任公安局的负责人。1945年11月奉令调伊犁公安局工作。
  1945年冬,民族军占领伊、塔、阿三区,乌斯满于1946年8月,派人带亲笔信到乌鲁木齐,投靠国民党。1946年9月,民族军指挥部任命玉素甫江·亚生诺夫为阿勒泰骑兵团长,他在任职期间,曾先后在福海县的乌鲁克巴依库日克、恰得尔、他西等地与乌斯满匪军展开激烈的战斗,多次打退了乌匪的猛烈进攻。最后迫使乌斯满匪帮逃往布尔津等地。1947年5月21日,玉素甫江·亚生诺夫指挥部队向吐尔根方向突围,因汽车在行进中误入一深沟,后轮卡住无法前进,他不幸落入土匪手中。心毒手狠的土匪乌斯满,采用各种惨无人道的手段,严刑拷打他。1947年6月25日,乌斯满将他秘密处决。坚贞不屈的玉素甫江·亚生诺夫英勇就义,时年28岁。
  乃的米德(1921~1952年) 男,蒙古族,博乐市达勒特乡人。从小家境贫寒,靠父亲放牧维持生活。乃的米德兄弟姐妹共6人,他排行老三。自幼好学,小营盘小学毕业后,考人伊犁中学。1940年毕业,回乡任教。达勒特人少,居住分散,没有校舍,他就骑马流动教学,走家串户为学生上课。翌年,在他的组织下,当地群众盖了几间简陋的土房作为教学点,方便农牧民子女上学。他痛恨国民党反动派对新疆的统治,经常教育学生要做正直的人,向学生传授进步思想。有一次,国民党县党部把乃的米德召去,要发展他为国民党员,为国民党作事,被他毅然拒绝。三区革命爆发后,1944年12月,他与同乡托哈·索得克一起,参加了由额尔德领导的游击队。1945年4月18日,额尔德领导的游击队,正式改编为民族军第八蒙古骑兵团。乃的米德由分队调团部,负责政治宣传和管理武器弹药的工作。由于军需供应及时,部队屡战得胜,乃的米德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嘉奖。1946年6月中旬,根据“和平条款”的规定,蒙古骑兵八团撤销,他被安排在县政府工作。1947年为平息乌斯满土匪,10月,恢复蒙古骑兵团,番号仍为民族军第八蒙古骑兵团,乃的米德任后勤部长。同年11月,团政委阿西尔调伊犁后,乃的米德接任团政委。他任团政委后,作战勇敢,平易近人,身为军官而不自傲,在士兵中享有很高的威信。1948年,民族军实行军衔制,他被授予大尉军衔。在他的领导下,部队在和布克赛尔活捉了土匪头子毛依力克,为民除了害。1952年4月,因患肺病,在博乐去世,终年31岁。
  乌拉音·肉孜阿吉(1894~1952年) 男,维吾尔族,博乐市原一区四乡二村(今青得里乡克尔根卓村)人。国民党员,曾担任过国民党博乐县党部委员,博乐工商会长,一区区长和博乐县副县长等职务。在旧社会,他依仗反动的封建势力,残酷剥削压迫劳苦人民,采取暴力,长期霸占乌图布拉格泉水和附近2650亩良田,占有4000余只羊,300头牛、马,还有大量的店铺及资本,放高利贷。全村有82名劳苦大众,长期给他家无偿劳动,有的竟达40年之久,有的还惨遭毒害,被他活活害死达10人,还有21人被他毒打致残,有23名妇女被他强奸糟踏。民国34年(1945)2月,伊犁民族军和博乐蒙古游击队进攻博乐城时,他积极为国民党反动派搜集情报,暗地里护送国民党人员潜逃,指使其亲信杀死沙的克。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他怀着刻骨仇恨,在博乐暗地成立反革命组织,用宗教仪式宣誓“坚决拥护国民党,反对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并大肆造谣惑众,挑拨少数民族同汉族的关系,妄图在本地进行土改时组织反革命武装暴乱。1951年12月27日,经新疆省人民政府伊犁专员公署公安处批准,判处死刑,1952年3月6日被枪毙。
  乌鲁克·索帕阿吉(1884~1952年) 男,维吾尔族,博乐市原一区二乡二村(今青得里乡顾里木图村)人,国民党员。曾担任国民党博乐县党部委员、乡约、保长等职。
  乌鲁克·索帕阿吉担任乡约、保长近30年,任意压榨侵吞人民财产。在减租反霸运动中,他自已供认私吞小麦和马料各500普特(约8190公斤),苜蓿3万余捆。民国25年(1936),他指使自己的忠实走狗杀害农民色来阿洪、乌斯满等人,还毒打致残8人。民国26年(1937),他利用权势,霸占顾里木图全村劳苦大众共同开挖的“黑水河”水渠,蛮横不准他人浇地,致使全村32户农民400多亩熟地荒废,最后全部被他占为己有。他还霸占庄子上1条4公里长的大道,自己命名“乌鲁克路”,不许他人行走。穷人库里那克和依布拉音两人赶车从此路过,被他打得全身肿了40多天。他还用坎土曼打死给他无偿劳役十几年的长工坎吉阿洪,用铁耙将玉素甫打得脑浆崩裂。他强奸民女57人,逼死幼女3人。占有房f2处,土地1700亩。全村61人长期无偿为他劳动。新疆和平解放后,他丧心病狂地与大地主、大恶霸乌拉音互相勾结,大肆造谣惑众,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暗地组织反革命组织,积极进行反革命宣传,企图在土政前组织反革命武装暴乱,妄图推翻新建立的人民民主政权。经新疆省人民政府伊犁专员公署公安处1951年12月27日批准,判处死刑。于1952年3月6日执行枪决。
  那木吉里·其格米提(1901~1952年) 男,蒙古族,博乐市原二区一乡(今小营盘区多兰特布拉格村)人。他是博乐察哈尔右翼蒙古梅昂奔其格米提的第六子,24岁当上章京,27岁继承父业,当上了梅昂奔。以后投靠国民党,参加了国民党组织。民国31年(1942)3月委任为博乐县二区区长、骑兵连副连长。民国34年(1945)任博乐县副县长。
  那木吉里·其格米提依仗权势,霸占耕地1000余亩,羊2万余只,牛、马700头,驼100余峰,还有元宝和三栋宫殿式的住宅,并在赛里木湖、呼苏木奇根、阔依塔斯等地占有大量草场。他集政权、军权于一身,私设监牢,私立刑法,执行恶毒的“乘九治罪法”,即罪分9类,每类罚羊9只,交不起罚羊者。长期无偿给他家当奴隶,对劳动人民实行野蛮的封建统治。为了维护其特权,还雇用了24名保镖和打手,经常吊打毒害劳苦大众。有时为发泄兽心,竟将无辜者关进一个叫“哈德楞”的刑房去受刑,有的被毒打致死。长工拉娃夫妇给他们作奴隶10年,最后被毒打死在戈壁滩上,尸体还让他的恶狗吃掉。他终日过着荒淫无耻的兽行生活。他已有3个老婆,还经常强奸民女。牧工生格的妹妹才15岁,被他看中,派爪牙抢进住宅强行奸污。玩弄一年后,又用毒药杀死。穷人努里都可年轻的妻子被他和其爪牙强行轮奸,临走时还将努的毡房绳子割断,家具全部毁掉。新疆和平解放后,他极力制造谣言,反对党和人民政府,积极参加乌拉音·肉孜阿吉在博乐成立的反革命组织。他自报提供武器,妄图在本地进行土改前,组织反革命武装暴乱。经新疆省人民政府伊犁专员公署公安处批准,判处死刑。于1952年3月16日执行(执刑前畏罪自杀)。
  江生(1887~1952年) 男,蒙古族,博乐市原二区一乡(今小营盘区多兰特布拉格村)人。他家祖宗三代是蒙古族的梅昂奔。他是梅昂奔其格米提的弟弟,从小专横跋扈,无恶不作。在旧社会,他凭借反动封建势力,任意剥削压迫人民,侵占人民土地1000余亩,羊2500只,大畜数百头。长期迫使布祖嘎等26人为他无偿劳役,还采用恶毒手段杀害无辜。民国5年(1916)4月间,他为霸占奴隶达瓦之妻,乘达瓦上山打柴之机,派打手将其捆绑,拴在马尾巴后面,活活拖死在戈壁滩上,以后又强迫良妇巴斯太为妻,因巴不依,不到两月,又遭毒打,最后铐上脚镣,囚在一个由他亲自挖的30公分的土坑里,直到病重命危才放出来。民国6年(1917),唆使其亲信将苏联过来的库尔曼哈里杀死并将其牲畜、财产全部抢走,将库的妻子和4男3女赶到红盐池边境,全部杀害,埋在白希布拉格的苇湖沙滩中。他一贯荒淫无耻,强奸民女15人之多。更无人性地奸污自已的儿媳妇。新疆和平解放后,他敌视党和人民政府。1951年征购公粮时,对党不满,大肆散布谣言。管训后,仍执迷不悟,继续进行挑拨离间。1952年4月11日,经新疆省人民政府伊犁专员公署公安处批准,判处死刑,即日执行枪毙。
  沈子彬(1880~1965年) 男,汉族,湖北省黄陂县人。1909年与堂兄沈占鳌一起来博乐投靠同宗本家沈兰琪。起初在开烧酒房的沈兰琪家中当厨师,两年后,沈兰琪见他精明能干,忠诚可靠遂请其管账。沈兰琪去世后,他购了沈老六148亩地,种苜蓿和粮食。1924年开办烧酒房,以后又与人合伙在青得里泉水沟和博格达尔(温泉县城)两处开水磨房。随着家业日益兴旺,在工商界中颇有名望。1936年当选为县商会会长。1938年12月31日,被选为民联副委员长。1941年4月22日,当选为博乐县房产委员会委员。尽管他当时在本地有些财势,但由于他恪守积德行善的信念,对有求于他的困难者,不管哪个民族,尽力相助。1938年他与阿西木·俄斯满2人自动出资修建五台至博乐长30公里,宽6.67米的公路,受到新疆省政府嘉奖。
  博尔塔拉河中下游两岸农民,往返于博乐至精河的行人车马,每逢秋冬初春,涉水过河,人马有被淹没危险,沈子彬遂产生个人集资在博尔塔拉河上架桥的心愿。他节衣缩食,聚集资金,于1940年4月间动工,在五台至博乐老公路的大河口处,架设一座长16.66米,宽6.67米,载重5吨的大桥,共花大洋3000多元。6月大桥峻工后,经各机关、法团,民众首领,博乐县长检查验收,认为大桥工程坚固,桥址适当,便利交通,免去危险,有益民众,实堪嘉奖。报经新疆省政府批准,由政府向沈子彬颁发了匾额,以示奖励。1943年,沈子彬捐献200根檩子,在下博乐修建学校。虽然沈子彬呕心沥血架设的博尔塔拉河大桥仅使用了5年,于1945年2月国民党逃跑时烧毁,但修桥铺路为人民造福的历史功绩,永远铭记在各族人民心中。三区革命时,一些少数民族近邻好友暗中保护他,并劝他暂时离开博乐到迪化去躲一躲。在他离开博乐前夕,当着合伙经营者的面,把账烧毁。1945年农历正月初七,沈子彬全家老小,从博乐起程,先在玛纳斯靠卖柴度日。几个月后,到迪化与侄子沈泰寿合伙经营豆腐房和烧酒房。新疆和平解放后,于1950年返回博乐,在小营盘一大队种地。1965年3月5日沈子彬病逝,终年85岁。
  张楚云(1940~1966年) 男,汉族,江苏省江阴县人,农民。他于1959年8月支边来博乐,分配在达勒特乡冬都浩西村参加农业劳动。他样样农活积极干,后又分配他去放牧,都能愉快接受。1966年夏季,队上又派他到某地山区建战备粮仓,7月,在爆破石料时,不幸光荣牺牲,年仅26岁。
  阿·道尔基(1923~1968年) 男,蒙古族,出生在察哈尔右翼柯畏查干苏木(镶白旗)今乌图布拉格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他年幼时,父亲患病去世,伯父将他抚养至1934年。幼年丧父,加上生活的穷困,在幼小的道尔基心灵投下了阴影,使他对人压迫人的吃人社会,充满了仇恨。1935年4月,他来到昂奔(千户长)办的旧制蒙古学校上学,这个学校共有32名学生,经常遭受老师的打骂。12岁的道尔基不堪忍受老师的虐待,动员学生起来反抗,使他在博乐地区出了名。为了避免报复,1935~1941年,他转往伊犁求学。在校期间,他不仅认真学好各门功课,还利用业余时间学维吾尔、哈萨克、汉、俄罗斯、锡伯等各族的语言文字。有一位老师是从苏联学习回来的,他经常向这位老师借进步书刊,学习有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论。1938年他的表哥额尔德从苏联学习归来,给他讲解苏联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所取得的巨大成果。这些都在年少的道尔基心中燃起向往革命的火种。从伊犁学校出来回到博乐,正值盛世才在新疆推行“反帝、亲苏、民平、清廉、和平、建设”六大政策,他又在共产党人段士谋、马锐的影响下,先后接受革命教育,更进一步坚定了他参加革命的信念。他常常以组织农牧民学文化为名,宣传革命道理,并召集一些进步知识分子研讨问题。1942年3月,因他秘密参加革命宣传活动,被政府察觉,县公安局把他拘留半年多后才被放出。1944年9月,伊犁尼勒克人民向国民党统治者打响了第一枪,这时的道尔基已懂得了要想消灭国民党统治者,只有像苏联人民一样,拿起枪杆,进行武装斗争。1945年1月底,他组织动员数10名进步青年参加了额尔德率领的蒙古游击队。同年2月20日。伊犁民族军和额尔德的蒙古游击队占领博乐城,2月20~21日博乐县成立清理和接管国民党县政府财产委员会,道尔基被选为委员会委员。同时他还参加了蒙古骑兵营,任骑兵营参谋一直到1946年,后来他从民族军退役,参加博乐地方工作。1946年5月1日,他在博乐县蒙古族文化促进会的基础上创办了“自愿学习组”,道尔基为组长。学习组把“五一”国际劳动节定为全体成员集体学习游乐日。学习组的成员,有农牧民,也有青少年。学习内容,每次首先读列宁的名言“学习学习再学习”、“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然后学习马列理论和文化知识。1946年6月,学习组的正式成员已发展到32人,参加学习的农牧民达数百人。这时,三区革命清除了以艾力罕吐烈为首的反动分子,阿合买提江、阿巴索夫等革命者掌握了领导权,1947年11月29日,道尔基在博乐参加了由阿合买提江、阿巴索夫领导的青年革命委员会,并将阿尤西等人也介绍参加。这个学习组发动群众,揭发封建官僚地主的罪行,他们搜集了博乐的千户长、副千户长、百户长等人的罪行,写了一份告状书,送交伊犁公署和博乐县政府,还在伊犁《蒙古人民权利报》上发表了《要制止黑黄封建势力复活》的文章(“黑”即封建官僚,“黄”即宗教迷信)。学习组的活动得到了各族群众,包括一些进步上层人士的支持,还在各苏木办起了农牧民夜校,一方面扫盲,一方面帮助农牧民学习革命理论。道尔基提出恢复1945年停办的博乐县蒙古族小学,并扩大招生,每家每户登记学龄儿童,对入学儿童实行义务教育,他的建议得到了县蒙文会和县政府的同意。1947年底,把乌图布拉格蒙古小学和达勒特蒙古小学合并迁往县城,恢复成立县蒙古小学。道尔基被推举为校长。蒙古族的儿童有了新的学校,一些因学校停办进喇嘛庙当满吉(僧徒)的儿童也重新回到学校念书。为了解决学校的经费,经他提出,蒙文会同意,收取了一些牧主的草场费作为学校的经费,学校还有一群羊、一群牛和几百亩地,改善了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许多在这所学校上过学的学生,后来在自治区和自治州的各行各业担负着重要的工作。1949年,伊犁公署对道尔基积极办学给予了嘉奖,授予他教育忠诚勋章。1950年春,博乐来了人民救星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同年6月底,他被选送参加县委首次举办的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同年8月1日,道尔基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博乐地区第一个人党的少数民族党员,并被任命为县民政科科长,1952年1月提任副县长,1952年6月任温泉县县长,1954年7月13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成立时,中共伊犁地方委员会以他“历史清白,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领导作风民主,组织观念强,虚心诚恳”的评语,推荐他任主席(1955年2月改为州长)。任职期间,他秉公无私,关心群众疾苦,从不摆架子,人们也都愿意给他说心里话。1957年,他作为少数民族代表前往北京,受到了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58年反右斗争开始,他被莫须有地扣上了“地方民族主义分子”的帽子,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处分,工资由12级降到15级,1958年8月,下放到精河牛场当场长。尽管如此,他仍然怀着一颗对党忠诚的心,继续努力为党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他再次成为运动的对象,多次受到批判斗争。他仍经常对亲友们讲:“我相信党,我从一个穷孩子成长为国家干部,是党的培养。我下放,也还没有一棍子把我打死。在这里当场长,我一样为人民工作。”终因身心受到摧残,由于心脏病复发,于1968年11月21日去世,终年45岁。
  1979年,中共博尔塔拉州委给道尔基同志平反,落实政策,对他的妻子、儿女作了适当的安排。
  阿瓦别克•斯曼克(1910~1969年) 男,哈萨克族,新疆博乐市阿热勒托哈牧场人,牧民。他一贯热爱牧业生产劳动,多次被评为优秀牧工,1967年分配他去放马群,因冬窝子山涧狼多,1969年4月25日夜晚巡逻驱狼时,不幸失足踩动一块岩石,落下山崖而去世,终年59岁。
  肉孜·艾山(1906~1971年) 男,维吾尔族,新疆博乐市人。他出身贫苦,从小给地主当长工,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任达勒特乡粮站站长,后调县粮食局副业队和马车运输队队长。他无论在哪个地方工作,总是带头苦干,他经常和运输队的工人一块装车,扛麻袋,他领导的运输队年年超额完成任务。1971年12月7日因病去世,终年65岁。
  高吉民(1924~1973年) 男,汉族,河北省晋县人,博乐镇派出所所长。他1947年参军,1952年转业到博乐公安战线工作。1961年调任博乐镇派出所任所长兼指导员。他30年如一日,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紧紧依靠各族入民群众,为维护博乐社会治安做出了贡献。1973年8月10日因病去世,终年49岁。
  尤奴斯·艾力(1921~1974年) 男,回族,青海省人,农牧局副局长。他革命24年,绝大部分时间从事农牧业工作。他很关心群众疾苦,还会维吾尔、哈萨克语言,能与各族人民群众打成一片,群众有意见都能主动向他反映。许多农牧民说:“尤努斯·艾力能按政策原则办事。我们信得过他。”因身患癌症,1974年6月18日去世,终年53岁。他虽去世多年,至今不少农牧群众还怀念他。
  格尔其(1900~1974年) 男,蒙古族,博乐市乌图布拉格乡巴格布热村人。1917年,17岁时被部落抽去给蒙古头目其格米提当农奴。直至1931年,其格米提到西藏朝拜死于西藏拉萨,他才逃出虎口。1945年,他又落入维吾尔族地主毛里牙生之手,给他家当长工。1950年春天,博乐来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格尔其积极参加减租反霸和土地改革运动,他经常跟大伙说:“共产党、毛主席是我的救命恩人,人民解放军是我的指路明灯。”1951年春,县委号召农村开展生产互助运动,他第一个牵着自己分到的毛驴,凭着他自己在毛里牙生地主家当长工学会干农活的一点技术,帮助本村邻居开展互助活动,并在他的技术指导下,由达尔加等11户农户组成了季节性的互助组。1953年,他为了发展生产,开荒造田,改进耕作技术,他带头改手撒为条播。第一个学会压种冬麦技术,试种冬麦32公斤,经他精心管理,收获达500公斤,被誉为高产能手,土技术员,扬名全县。1954年,被推选为县、伊犁区的农业劳动模范。为了鼓励他积极发展生产,伊犁区党委还给他奖励了一部洋犁(当时系最新式农具)。格尔其干劲倍增,在各项生产劳动中,甩开双臂带头大干。从1954年起,他每年要到荒无人烟的巴登根营房和昆德仑布呼等地开荒造田。一把坎土曼,奋战3~5年,造田200亩,又一次扬名博乐。从此不少人都到巴登根营房去开荒。到1958年,那里逐渐发展为新村庄(即当时的红星三队)。1963年,公社号召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他带领大伙修渠引水,平整土地,植树绿化。他经常跟大伙说:“在旧社会干得再好,部落头人,地主恶霸也不说一声好,还要挨皮鞭大棒。今天跟着共产党,越干心里越亮堂。”他在生产队里总是处处为集体着想,每天收工回来,不是为生产队里修理农具,就是为大家修桥补路。想方设法多为大伙办点好事。1959年,湖北、江苏支边青壮年分配到他们生产队,他高兴地又是腾房子给他们住,又是拿粮食、羊给他们吃。支边青壮年初来新疆,不习惯使用坎土曼和镰刀,他就手把手地给他们耐心教。他无论对哪个民族都是和睦团结,亲如一家。他还常利用田间地头休息时间,给青年人忆苦思甜,教育后人永不忘旧社会的苦。1958年、1960年格尔其曾两次被评为自治区劳模,光荣地出席了劳模大会,并荣获了奖品和奖章。1974年4月因病去世,终年74岁。
  吾守拉洪•沙依提(1919~1974年) 男,维吾尔族,初小文化程度,阿图什县人,1946年迁居博乐。从小给地主打短工、扛长工,直到1949年解放。1950~1958年任顾里木图互助组组长、合作社主任,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1960年任顾里木图大队农会主席。1961~1963年,任乌图布拉格公社花园大队党支部书记。1963年,任青得里公社副社长。他由一位苦大仇深的普通农民,走上村、区的领导岗位。儿十年如一日,立场坚定,爱憎分明,秉公无私,关心群众疾苦,从不摆架子。特别是到公社后,他主管农业生产,为了工作,经常步行到基层办事。一面参加劳动,一面指导工作,被大家视为基层干部的榜样,多次评为“五好”干部和优秀党员。1974年9月8日,因病去世,终年55岁。
  阿西木·俄斯满(1900~1974年) 男,维吾尔族,出生于新疆博乐市乌图布拉格乡(原一区五乡二村),初级师范毕业。1937年10月,他曾被选为民众联合分会执行委员会委员。1938年在共产党人段士谋的熏陶下,为发展博乐交通事业,与沈子彬合伙集资修建本市第一条博乐至五台,长30公里,宽6.67米的砂石简易公路。1940年捐羊只建俱乐部。同年2月18日与乃吉满等四人,各捐助麦谷杂粮折合小麦50京石,省政府根据积谷备荒规则,嘉奖银质奖章1枚,证书1件。1941年,独自捐款修建粮台村至博尔塔拉河南岸长15米,宽4米的大桥一座(1966年建博乐“五一”水库后被淹没),受到省府嘉奖。1944年,三区革命爆发,他与伊犁建立的马克思主义者小组成员玉素甫江·亚生诺夫密商,在博乐建立游击队,动员和领导人民积极参加博乐、大河沿子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战斗。1945年4月20日,被选为博乐总管府总管兼公安局长。同年11月,正式任命为博乐县县长。1948年12月10日,他发动和平民主同盟执委会2000余名会员,捐款捐物,慰问进疆人民解放军。1950年1月1日,他以县长和和平民主同盟主席的名义,向全县各级和平民主同盟组织发出倡导学唱《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的号召,并选派宣讲员向博乐各族人民讲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文件精神。同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一兵团工兵团政治处和三营等进驻博乐,他亲自组织迎接,积极解决吃住问题。他主动配合驻军,参加筹建博乐县新政权的工作。同年6月,为反对帝国主义侵朝战争,他积极参加和平签名活动,并捐羊数百只,支援抗美援朝。1951年3月,调新疆省商业厅商业处任处长,后任储运处处长。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被揪斗,蒙受冤屈,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1974年10月,平反复职,因过度高兴,溘然去世,享年74岁。
  陈鼎谦(1927~1975年) 男,汉,湖北省红安县人。1959年3月支边来博乐,分配到阿热勒托哈牧场农一队劳动。来场后,他思想安定,样样农活带头干,主动帮助大伙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他同年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后相继任队长,后调农二队、四队任党支部书记。他劳动、工作刻苦,为改变阿热勒托哈牧场面貌作出了应有的贡献。1975年5月27日去世,终年48岁。
  依沙•都旺拜依(1913~1975年) 男,哈萨克族,高小文化程度,原籍精河县。1945年迁居博乐县三区(达勒特乡)。他从小给富人放牧,两个哥哥在旧社会都被国民党害死。1949年来了救星共产党,1950年12月他当上三区哈勒热格西牧业乡乡长。1957年5月,调县畜牧科任牧业干事,1958年调回三区搞牧业工作。196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任红源牧场场长、党支部书记。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因怀疑他有“修正主义”问题,被撤职,在本场放羊。1974年6月平反后仍调回达勒特乡任牧业干事。他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尊老爱幼。关心劳苦牧民疾苦。他长期在分散的牧业乡场工作,从不叫苦。尽管在“文化大革命”中受了多年委屈,对党始终忠心耿耿,主动帮助牧民改进放牧技术,每当牧业大忙季节,协助基层干部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他在群众中享有很高威望,红源牧场的牧工、干部对他很敬重。1975年8月22日,因病去世,终年62岁。
  肉孜阿洪•阿吉(1874~1976年)男,维吾尔族,新疆英吉沙县人,工人。他出身贫苦,从小来到博乐给地主看水磨。50年代,积极参加减租反霸和土改运动。1951年被选为一区农会主席。他在担任管水员期间,到处寻找水源,曾多次被评为州、县水利战线先进工作者,为水利事业做出了贡献,1976年去世,享年102岁。
  阿不都外力(1933~1976年) 男,塔塔尔族,新疆乌鲁木齐市人,农机技术员。1956年,由新疆农机校分配本市工作,是全市第一位农机技术干部。1957年购进第一批“东方红55型”拖拉机,他为博乐地区培养了大批各族拖拉机手。1966年,牧区飞机治蝗,为消灭飞机不易喷洒的死角,他与另一技术员设计安装用拖拉机带动喷粉机提高工效的治蝗方法,受到自治区草原处的赞扬。1976年因病去世。终年43岁。
  霍·巴德玛(1933~1980年) 男,蒙古族,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自幼父母去世,由农民霍加收养,抚育成人。1944年上学,195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长期担任生产队长,大队党支部书记等职。1980年6月,被群众选举为县人民代表,出席博乐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并当选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他所在的玛尼乡村是个穷乡僻壤的地方,1962年,他担任生产队长后,带领全队各族群众平整土地,兴修水利。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改变了家乡落后面貌。粮食产量逐年上升,牛羊成群,当地群众生活得到改善,成为全县的先进单位,曾受到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县各级组织的表彰。他不仅是生产上的好带头人,而且还是执行民族团结的模范。1963年,由内地陆续来博乐的汉族农民,刚到本地时,缺吃少穿,生活困难。他视汉族同胞为手足,将自己家的毛毡、棉衣、毡筒和馕,送到新来的汉族人家里,还组织蒙古族社员帮助解决吃穿困难。刚从内地来的汉族青年王建明,吃住均有困难,他就让王在自己家中一道生活。1965年,14岁的汉族姑娘王秀英,初到本队,举目无亲。他得知后,同妻子商量,把秀英领到家中,心疼地对秀英说:“这里就是你的家,以后你就当我的亲妹妹。”当天晚上,巴的妻子帕里加给她换上衣服,做了可口的饭菜吃,使这个生活无着的汉族小姑娘重新体会到了家庭的温暖。巴德玛一家不仅在生活上关心受护她,而且还教她说蒙古话,不到一年,秀英便能说一口流利的蒙古语,并懂得蒙古族的风俗习惯。以后秀英长大成了家,每逢年节,都要带着礼物回“娘家”看望她的蒙古族哥哥。1976年,大队买回一辆载重汽车,大队管委会和党支部决定,将大队原来搞运输的拖拉机卖给一个生产队。原拖拉机手也随同拖拉机下生产队。这个拖拉机手是蒙古族,听到此讯,大为恼火,怀疑是汉族大队长的主意,处处找大队长麻烦。霍•巴德玛得知后立即找到那个拖拉机手讲明,“让你随拖拉机下生产队是我的主意,党支部决定的,不服从组织分配,无理取闹是错误的”。拖拉机手经教育消除了误解,愉快地到生产队上班去了。他担任党支部书记期间讲原则,不徇私情,办事公道。有一位州级领导的儿子在队上小学代课,因酗酒闹事,仗势欺人,屡教不改,影响很坏。他按原则亲自主持社员大会,严厉批评了那个青年,并当众宣布取消其代课教师的资格。1978年,他一位亲戚的儿子,也因工作表现不好被他免去其团总支书记和民办教师的职务。他很关心群众的疾苦,有位汉族教师病逝后,留下妻子和3个未成年的孩子,他经常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解决困难。每逢上级发下救济物、款,总是忘不了照顾他们母子。二队有户社员生活困难,他就把自己家的一只三岁细毛母羊送给他,帮助他发展自留畜。他常说:“共产党员活着,就要为群众多办事。”他工作抢着干,却不要报酬,每年大队评补贴工分时,大家总是一致提议说他担子重,工作量大,理应多给些,但他总是说,工作是大家干的,只拿和其他人一样的补贴工分。1975年,他因患严重肺结核住院治疗,公社领导准备给他安排较轻的工作,他婉言谢绝组织上对他的关怀,一直坚持挑着大队党支部书记的重担。1980年9月,他为解决打井地点发生的纠纷,整整跑了三天,大队长看他病重,要求自己去处理,他说:“你不熟悉那里的情况,又不懂哈萨克语,还是我去的好。”9月12日下午,在他回家的路上,因肺部大出血,突然去世,终年47岁。
  马木提•买买提依明(1908~1980年) 男,维吾尔族,阿图什县人。他于1932年迁居博乐,给维吾尔族地主阿太巴依当长工。50年代,他积极带头参加减租反霸、土地改革、互助组和农业合作社运动。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任夏布尔塔农业合作社主任,1966年担任夏布尔塔大队党支部书记,1962年出席自治区农业先进集体代表大会。1964年被评为先进生产者,出席全国劳模大会,受到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亲切接见。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蒙受了不白之冤,1973年12月5日平反,恢复工作。从此,他对工作更加积极认真负责,成绩显著,他曾多次被评为州、县先进生产者和优秀党员。1980年10月,因车祸不幸身亡,终年72岁。
  买买提·艾买提(1910~1980年) 男,维吾尔族,阿图什人,1938年11月,随同乡来博乐,定居青得里乡克尔根卓村。没钱上学,15岁就给牧主阿不都拉等人当长工,饱受欺凌。他为人诚实,性格开朗。因善于赶马车,人们称之为买买提·阿鲁瓦克西(车把式),日久,别人竟忘其本名,皆称之为买买提·阿鲁瓦克西。1950年12月12日,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博乐县第一个农民党员。翌年春,担任一区四乡农民社会治保小组组长。1952年4月,他响应党的号召,第一个报名参加了以奴拉洪•则衣丁领导的全县第一个互助组,并将自己一辆马车入了组。1954年11月,买买提·艾买提担任一区四乡乡长和四、五乡的党支部书记,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号召和组织农民参加合作社,经常帮助解决贫困户的疾苦,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他领导的这个乡,受到了伊犁地委和县委的表扬,本人被评为博乐县、伊犁区先进工作者。
  1956年底,他调博乐县粮食局工作,任运输队队长兼管粮食加工,当时,全县粮食加工仅靠公家的一盘水磨和私人经营的5盘小水磨,运输队也只有3~4辆马车,条件简陋,困难很多,为确保全县职工的粮食供应,他不分白天黑夜,将收来的麦子拉运到水磨,又将加工好的面粉再运送到粮油门市部,保障了全县职工的面粉供应。他领导的运输队和水磨坊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领导多次表扬,他本人被评为全县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
  1963年,他任军草站站长,仍不顾年老体弱,经常骑马下乡催办。有两次因又饿又渴,昏倒在戈壁滩上。为了保质保量供应军草,他亲自赶着马车将收购的军草一车一车送到军营,每年都保证驻博骑兵部队的军草供应,为军队守卫边防作出了贡献。1980年11月10日,买买提·艾买提因患重病,长期医治无效逝世,终年70岁。
  程炳玉(1930~1981年) 男,汉族,江苏省泰州县人,工人。1963年由新疆军区后勤部下放来博乐,先后在县良繁场、“五一”水库和农药厂、水泥厂当工人。他几十年如一日,尽管工种调换频繁,总是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完成任务,在工业战线上有较高威望。1981年3月24日因病去世。终年51岁。
  达·巩卡(1925~1981年) 男,蒙古族,新疆博乐市人,县电影院副经理。1946年参加三区革命,在小营盘蒙校任教。1955年调任州文体干事(等级摔跤裁判),1962年调任县影剧院副经理,在冬季取暖用煤紧张的情况下,他带领影剧院职工上山打柴禾。以后又调搞打井工作。1981年调回影剧院,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40余年,无论调到哪里,都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出现在大家面前。1981年6月7日因病去世,终年56岁。
  艾山拉木·赛来(1906~1981年) 男,维吾尔族,阿图什人,初小文化程度。他从小给地主打短工、当长工。1930年从伊犁迁来博乐县青得里乡托郭森布呼村(即新路大队)谋生,仍给地主当牛做马。50年代,他积极参加减租反霸、土改和合作化运动。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任托郭森布呼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1959年任托郭森布呼大队长。1964年任党支部书记。他工作一贯积极,认真负责,办事公道,在基层干部中有很高威望。他领导大队工作期间,生产逐步发展,多次被评为自治区、自治州和本县的劳动模范和优秀党员。1981年8月1日,因病去世,终年75岁。
  贾尚清(1939~1982年) 男。汉族,甘肃省甘谷县人,大学文化程度,农艺师。1962年,甘肃农业大学农学系毕业,分配到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作物栽培技术推广。1971年调达勒特乡任农业技术员。1977年调县科委工作。他在本市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整20年,长期坚持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改进本市农作物栽培技术,推广优良品种做出了贡献。1964年他在胜利公社曙光大队蹲点时,与其他同志一道为该社推广喀什白皮小麦和维尔156玉米双交种和1650胡麻优良品种,作了大量的丰产试验,增产效果明显。1965年,在燎原公社二大队大面积推广玉米双交种子和先进农业技术措施,1973年和1974年,在原红旗公社任农业技术员时,大面积推广种植双交玉米,对生产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1976年,为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科学种田水平,举办了为期2个月的全县农民技术员学习班,他担任教员,讲解丰产栽培技术、良种繁育、病虫防治和测报、合理施肥、灌溉等技术。1977年调科委后,与州科委的其他同志在胜利公社卫生院和曙光大队卫生所、一队等地积极推广沼气成功。1982年6月19日因病去世,时年43岁。
  库斯马尼亚·别尔的伯克(1900~1982年)男,哈萨克族,初小文化程度,原籍苏联,1916年随父来博乐定居。起初给富人放牧,后打短工,25岁时给维吾尔族富人马木提阿吉家赶马车。因善于言谈,与维吾尔、蒙古族长期相处,关系融洽。1937年当上哈萨克村百户长。1941年当千户长。1945年2月6日,被任命为国民党博乐县副县长。在担任百、千户长和副县长期间,为疏通和改善蒙古头目与广大哈萨克族牧民的关系,做了一些团结工作。1952年3月,全县开展镇反运动时,因历史问题被判刑入狱。服刑期间,接受改造,表现好。1958年3月减刑释放,回到原地青达拉参加农业劳动。因安分守纪,在群众中有威望。1959年被选为县政协委员。同年9月,被安置在星火公社二牧场放牧。1981年在他重新参加牧业劳动的20年中,能尽职尽责完成放牧任务,并能团结教育周围群众。1962年,刮起外逃风时,他立场坚定,协助党和政府在塔阿提一带,利用当地牧民过“古尔邦节”做礼拜的机会,给牧民做耐心细致的安定工作,还协助政府解决牧民当时生产和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他经常利用转场到赛里木湖时召开各种集会之机,帮助宣传婚姻法,要求哈萨克族牧民打破陈规陋习,婚事简办。他思想进步,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积极带头走社会主义道路。1965年11月,在政协博乐县第五届委员会议上被选为副主席。1980年6月,又被选为政协博乐县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晚年他不顾年老,在牧区仍坚持不懈地做好团结教育工作。1982年10月20日,因病去世,终年82岁。
  达娃(1926~1983年) 男,蒙古族,新疆温泉县人,外贸局局长。1950年到博乐任教,1953年提任县教育科副科长,1957年调新光公私合营牧场任场长,后又任前进牧场副场长,小营盘公社社长,县外贸局局长等职。他在博乐工作30余年,对党忠心耿耿,工作认真,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文化大革命”虽受冲击,但他仍以党的事业为重,各项工作照样干得出色。1983年4月因病去世,终年57岁。
  夏拉(1923~1983年) 男,蒙古族,新疆博乐市人,牧场党支部书记。他从小种地谋生。50年代初翻身得解放。1952年担任定吉格村的村长。后任大队长、党支部书记。1978年调任青得里乡一牧场党支部书记。他从事基层工作30余年,集体的财产他不占,但劳动、工作他走在前。他10余年来胃病缠身,未能得到认真的治疗,而场里牧工谁要身体不舒适,他马上找来医生。1983年4月终因胃癌病故。终年60岁。
  侯学臣(1919~1983年) 男,汉族,山东郓城县人,高小文化程度。1939年1月参军,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战士、班长、副排长、副连长、连长、团参谋等职。1952年调农八师莫索湾某团任团参谋长。他在部队作战英勇顽强,1940年,部队大练兵中,荣获一等奖。1945年在刺杀投弹中,荣获物质奖。1947年4月在战斗中英勇负伤。1954年调入地方,在自治区气象站任站长、人事科长。1962年调博乐县拖拉机站任站长。他始终保持老八路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工作不讲价钱,生活不讲条件,做到党叫干啥就干啥。他常给一些亲朋好友说:“共产党人可贵,就贵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这一点上。”他不仅说在嘴上,而且落实在行动上。1971年,组织决定调他到股一级的工农兵旅社去负责,他没有为自已是个16级科级干部不服从,而认为这是工作的需要。他在工农兵旅社近10年,工作任劳任怨。他既是旅社的指挥员,又是食堂的管理员,还是端茶倒水的服务员。他对下面来的基层干部和广大农牧民群众,服务更为周到。他办事认真,精打细算,使该社利润逐年增长。1971年营利8000元,1979年18000元。他处处以一个老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有时在旅社食堂吃一顿饭,或喝上几怀酒,都要当面如数付款,决不马虎。他以身作则,对所有职工也是这样要求。他生活艰苦朴素,在工农兵旅社工作期间,1家7口住在一间半环境差、又低又矮的民房内,一住就是8年,从来没叫过一声苦。1978年,单位上才给调整3间房子。1979年调县供销社任副主任。1980年,供销社盖了两栋比较宽敞的住房,分给他一套,他不要,让给了一位退休工人住。他老婆孩子有意见,他总是耐心教育说:“只要有房子住就行了,现在单位上还有好多人有困难。”他作风正派,特别是在对待子女上学和招工、招干的问题上,从不搞特殊化。他经常教育自己的5个孩子,“前途要靠自已去闯,不能凭父辈的关系去搞不正之风”。他已有4个孩子参加工作,除1人是按接班规定安置外,其他3人的工作,都是按组织原则安排。他爱人沈富华得了精神病,当时家庭人口多,生活困难,但从不要求组织照顾,他带领全家克服困难。1983年6月5日,因病去世,终年64岁。
  孔得空(1914~1983年) 女,蒙古族,博乐市青得里乡人,文盲。从小家境贫苦,父亲给地主当了大半辈子长工,后来惨死在国民党军队里,地主逼债拉走了她的母亲,剩下5岁的孔得空和3岁的弟弟,被当长工的舅舅领回到自已的破地窝子里。孔得空17岁和长工保格加结婚,不久,弟弟、丈夫和儿子先后病死,地主又抢走了她的亲生女儿。博乐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斗地主、分田地、盖新房,天翻地覆的变化使孔得空懂得,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坚决跟共产党走,才有穷苦人的出路。1953年合作化运动中,她走东家串西家,联合9户贫苦农民,组织全乡第一个互助组。1954年她用大红纸写好申请书,牵上耕畜,扛上农具,头一个报名参加合作社。从初级社、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她在党的领导下,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在最前头。1958年,她从农区调到亚曼塔木草原放牧。在大跃进的日日夜夜里,她忘记了白天黑夜,在积肥热潮中,她和放墙能手放墙,放墙能手一天放倒36堵墙,她一天放倒41堵。在夏收劳动中,她和割麦老将摆开战场,一天割麦7亩,老将一天一夜才赶上她。寒冬腊月修水库,她不怕冻土硬,一天挖土4.5立方,成为工地上挖土方标兵。
  1960年春天,草原上遭受空前的旱灾。母羊没草吃,羊羔缺奶,她放牧的羊群和40只羊羔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在这困难时刻,她率领全家抗灾保畜。母羊没草吃,她翻山越沟去驮料。羊羔没奶吃,她就把自已吃的牛奶留下来,把自已吃的面粉省下来,烧成汤,用奶瓶喂,奶瓶不够,就用自已的嘴一口一口喂。这一年,孔得空用全产全活的优异成绩,战胜了严重的自然灾害。从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她连续9年被评为劳动模范,光荣地出席了县、州、自治区的劳动模范大会。她从小苦大仇深,对阶级姐妹非常关心。1965年,牧业队调来3户维吾尔族新牧民。当她了解到这3户新牧民的家暂时还没搬上来,就主动请他们先住在自已家中,白天为他们做饭,晚上为他们守夜,还为他们擀制了15条毡子,帮他们搭起了毡房。8年来,牧区新来了10多户牧民,每1户牧民家中都留下了她深厚的感情。一次阿不都克里木的妻子得了重病,急需送医院治疗,可家中6个孩子没人管。圈里一群羊无人放。孔得空知道后,主动住在阿的家里,帮助照看孩子和羊群。当阿不都克里木夫妻俩平安回到家里,看到肥壮的羊群,整齐的毡房和穿着新装的孩子时,激动地说:“大姐,你真是我们的贴心人啊!”草原上谁家有困难,孔得空都乐意帮助。她经常为群众驮粮、送粮、擀毡、背柴、担水、搓绳、缝衣服。但自已有困难从不叫一声苦。有一年,她和丈夫留在深山看管冬草场,因冬草场山高路远,人烟稀少,吃粮、吃水很不方便。为了看好草场,在转场季节,她食宿在露天,半个多月没回毡房。1965年夏,牧区剪毛缺劳力,孔得空积极参加剪毛小组。刚开始笨重的铁剪不听使唤,不是留毛太长,就是剪破了羊皮。干一天两手打起血泡,手腕痛得不能弯。别人1天剪几十只羊,她1天剪10几只,经刻苦学习,她终于达到1天剪60只,超过一般男劳力。牧民称赞她是草原上第一个剪毛的女英雄。她在1966年8月25日,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被群众推选担任了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常委、自治州革命委员会常委。这一年她到自治区开过三次会,第一次回来,她领着全家帮助缺劳力的桑力克出羊圈粪。第二次上午回来,下午就去放羊。第三次下午到家,晚上就去守夜。1970年,她出席自治州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1973年出席自治州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当选为自治州妇联副主任(不脱产)。1975年元月,她做为人民代表,光荣地出席了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3年9月19日,因患高血压病,医治无效逝世,终年69岁。
  艾木拉阿里•吾巴热依汗(1924~1984年) 男,哈萨克族,新疆博乐市人,教师。1949年参加革命。1950年从事教育工作,先后在博乐哈萨克族小学任教和达勒特乡哈萨克族小学任校长。他任教40余年,工作兢兢业业,在他担任达勒特乡哈萨克小学校长期间,为提高教学质量,与蒙古、汉族老师团结一致,积极开展勤工俭学,耐心做好家访,“文化大革命”期间虽受到错误批判,但他始终坚信党的政策。70年代末,党组织给他平反,安排他担任牧区小学管理员。他不顾自已年龄大,身体差,仍坚持骑马或坐车按时将学生的粮、油、肉、菜送到偏僻的山区。1984年5月因病去世,终年60岁。
  李翠凤(1928~1984年)女,汉族,山西省新绛县人。1954年3月,西北农学院大专班毕业。1954年4月~1961年3月在自治区水利厅当技术员。1961年3月~1965年在博州水利工作队任技术员。1971年调“五一”水库指挥部,后调博乐县水电局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她在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博乐市水利战线工作,长达30年之久,先后参加过石河子大泉沟水库工程、米泉猛进水库、“八一”水库工程、安集海灌区工程、乌鲁木齐市乌拉泊水库工程、和平渠工程、温泉县安格里克干渠工程、博乐新生公社三干渠和渡槽,以及新塔拉干渠工程、团结水库、“五一”水库等10多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她工作不讲条件,哪里需要就到哪里工作,1963年分配她负责博乐新生公社三干渠和大渡槽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她坚持在工地一年多,每天来回几十公里检查施工情况,从不叫苦。有一次因身体不好,晕倒在地,稍休息后仍坚持工作。因她长期在野外作业,身患风湿性心脏病,1969年动了大手术。术后她不顾虚弱身体,仍坚持在团结水库和“五一”水库工地,一直坚持到1975年两座水库全部完工。她30余年如一日,总是默默无闻地实干、苦干,兢兢业业地工作,她将毕生的精力全部贡献在边疆的水利建设事业上。1984年6月9日因病去世,终年56岁。
  夏楞(1914~1984年) 男,蒙古族,文盲,博乐市小营盘区多兰特布拉格村人。他出身贫苦,是个地地道道的老实农民。1954年担任小营盘区第一生产合作社社长,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后,历任多兰特布拉格牧业队长、多尔巴尔托哈牧场党支部书记,同时还被选为小营盘区党委委员。他在减租反霸、土改、互助合作和公社化各个时期,积极带头,敢于斗争。特别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改变牧区落后面貌,带领牧民修水利、建棚圈,积极发展牧业生产,曾多次荣获州、县牧业战线先进生产者称号,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1984年8月,因病去世。终年66岁。
  达斯坦•切热布江(1957~1984年) 男,哈萨克族,新疆博乐市阿热勒托哈牧场人,牧民。他出生在一个牧民的家庭,从小热爱牧业劳动。1982年起连续三年被评为阿热勒托哈牧场优秀牧工。1984年10月3日他在北山放牧时,因羊只到哈日布呼渠边饮水,由于渠陡坡滑。100余只羊落人渠中,他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救羊,当他救出60只羊时,终因体力不支,和其他羊一起被水卷走而牺牲。年仅27岁。
  刑培荣(1925~1985年) 男,汉族,山东省临清县人,县工会副主席。1943年参加革命,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曾担任战士、文书、营副教导员。1952年转业,在精河、温泉工作。1960年调博乐新生公社任副社长。1963年调县从事农牧业领导工作。经常深入农牧区搞调查研究,带头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自觉遵守民族风俗习惯,生活简朴,能与各族干部团结共事,为博乐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做出了贡献。1985年2月27日因病去世,终年60岁。
  吐力拉洪·买木提力(1920~1985年) 男,维吾尔族,新疆博乐市人,乡长。他1945年参加三区革命部队。1947年回家务农。1952年任顾里木图村村长。1958年任前进公私合营牧场场长。1963年调任乌图布拉格公社(乡)任社长。社改乡后,任乡长。他革命40年,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无论调到哪个单位,有事共同商量,生活简朴,光明磊落,从不搞个人特殊。1985年3月25日因病去世,终年65岁。

知识出处

博乐市志

《博乐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上限追溯至1764年,下限断于1985年,介绍了博乐市的建置、沿革;地方组织、群众团体;城乡建设、农林牧业、工业、经济;文教、广播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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