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戏剧、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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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博乐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7623
颗粒名称: 一、戏剧、歌舞
分类号: F426;F326;F127
页数: 3
页码: 535-537
摘要: 1、话剧 民国26年(1937),由维吾尔族文化促进会会立小学学生亚生·艾山等人主演话剧《贫民的苦恼》,由玉素甫吐甫其导演《一仆两主》和《血迹》等话剧。
关键词: 麦西来甫 巡回演出 文艺会演 博尔塔拉 自治区

内容

1、话剧 民国26年(1937),由维吾尔族文化促进会会立小学学生亚生·艾山等人主演话剧《贫民的苦恼》,由玉素甫吐甫其导演《一仆两主》和《血迹》等话剧。
  民国28年(1939)演出以抗日为内容的《战斗的姑娘》、《其满古丽》等维吾尔语话剧。
  民国29年(1940)2月14日,汉文会举办春节文艺晚会,演出《打回老家去》抗日话剧和《小英雄活捉汉奸》儿童话剧,妇女界还主演独幕剧《婆婆的转变》和《拾金救国》等节目。同年4月,演出话剧《沦陷区的农民在日军铁蹄下的惨情》等节目。
  民国36年(1947)2月23日,在县业余文工队的组织下,排演《古丽尼沙》、《幻想大夫》等维吾尔语话剧。民国37年(1948)4月3日,县民盟执委会先后创作了《塔吉尼沙》、《珍惜解放》、《在铁蹄下挣扎》、《米吉提护短》等话剧。
  1959年3月,乌图布拉格公社(星火公社)的社员自编自演话剧《新生活》,参加自治州第一届文艺汇演。1974年4月,“五一”水库组织的业余剧团演出话剧《平原作战》。1978年12月,宣传站组织县中教师艾里肯·乌守尔等7人,移植演出维吾尔话剧《于无声处》,在城镇公演6场。1979年10月,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县宣传站组织排演汉语独幕喜剧《约会》。
  2、京剧 1968年秋季,由县宣传站组织城镇机关业余爱好者刘化金等20人,成立博乐地区业余京剧团《沙家滨》剧组,首次在东方红影剧院连续公演7场,后又深入本市各社(场)和邻县及农五师各团场公演10余场。1970年4月,仍以刘化金、周汝忠为主,组织30人排演《红灯记》,经半年努力和各方大力支持,成功地在全州各地巡回演出30场,演出效果较好,深受群众欢迎。1971年1月,阿热勒托哈牧场亢正和等30人组织排演《沙家滨》,在博乐城镇和各社(场)巡回演出10余场。
  3、歌剧 1968年,博乐第四小学组织师生排演歌剧《毛主席去安源》(汉语),在城镇演出4场。1970年秋季又排演歌剧《白毛女》片断,公演5场。
  1974年2月,由县宣传站组织移植维吾尔语歌剧《杜鹃山》,由托乎地·肉孜阿訇等34人经半年排练于1975年春在城镇连续演出7场。同年6月,《杜剧》参加全疆文艺调演,并先后在自治区人民剧场、军区医院、八钢、六道湾煤矿演出8场。《新疆日报》还刊登《杜剧》剧照和题为《博乐盛开杜鹃花》的评论员文章。自治区文化厅奖给剧组精装本《十二木卡姆》1套。调演结束后,在博乐农牧区演出36场。同年8月导演兼舞美设计褚学文,代表剧组参加在北京的文艺会演观摹,并在会上重点介绍《杜剧》移植情况。
  1977年5月,全市组织中小学文艺会演时,博乐县中学代表队演出歌剧《枣园红灯》,获优秀节目奖。1981年演出儿童歌剧《小花鹿》。
  1984年12月,县业余文工队演出4场独幕歌剧《赛里木人》。
  4、舞剧 1970年冬至1971年春,县革命委员会宣传组肖国良等部分机关干部和青年学生共30人,组织排演现代舞剧《红色娘子军》,在博乐城镇,精河、温泉两县及农五师部分团场演出20余场。
  5、秦腔 博乐地区较早演出秦腔的正规文艺团体是农五师红星剧团,在60年代中后期一直活跃在博乐地区的文艺舞台上“文化大革命”中解体,从此本市演出秦腔均为业余剧组。1979年12月,以乌图布拉格公社良种场党支部书记梁国栋为主,组建业余秦剧团,至1983年,先后排练《铡美案》、《小姑贤》、《盗扇》等大小10余个剧目,在城镇和农村演出40余场,深受群众欢迎。《博尔塔拉报》曾报道活动情况并刊登部分剧照。小营盘多兰特布拉格村(原一大队)党支部书记王月娃组建业余秦剧团,最多时38人,他们农忙务农,农闲从艺。1983年,公社给秦剧团划分土地,实行自负盈亏。此年不仅粮食自给有余,还上交公粮1.15万公斤,卖余粮5200公斤,收获水稻1.6万公斤,购买汽车1辆。经数年努力,该团先后排演《谢瑶环》、《辕门斩子》、《虎口岩》、《柜中缘》、《铡美案》、《劈山救母》、《亲如一家》等31个剧目,在本市各地及精河、温泉、乌苏、伊犁等地演出,4年演出400余场,总收入4万余元,做到了农艺两不误。既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又收到一定的经济效益,曾得到县、州、自治区文化部门的重视。1983年,县文教科先后给这个剧团拨款投资1万余元,用于购置服装、道具等。
  6、马戏团 1982年12月,贝林哈日莫墩公社社员王清海一家,自筹资金2万元组建“农家马戏团”。初建时只一家9口人,后发展至23人,自购汽车1辆,红、白赛马各1匹。表演项目有马术、杂技等节目近30个。1983~1984年,先后在博乐、精河、温泉、伊犁等地巡回演出400余场。总收入约6万元。
  7、其他文娱活动 本市文化单位除经常组织部分师生和农牧民自编自演各族各类小节目,深人基层巡回演出外,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一些民间文娱活动,如维吾尔族的麦西来甫,哈萨克族的阿肯弹唱,蒙古族的江格尔弹唱,汉族的社火等。
  民国37年(1948)4月29日,举行了一次全县性的维吾尔族麦西来甫活动,拨省币2万元作为经费。1984年3月至1985年数次举办麦西来甫活动。1985年9月30日,庆祝自治区成立30周年和国庆节,在东方红影剧院举办内容极其丰富的麦西来甫,共100余人参加活动。
  阿肯弹唱,除牧民经常自发组织外,1979年夏季,县文化馆组织民族业余文艺队到赛里木湖帮助牧民组织18对男女举行“阿肯”弹唱会。
  1982年4月,由阿合买提·托乎提(文化馆专职文艺工作者)、巴·切仁(原文化馆长,蒙古族民间艺人)、恰汉(女、原州文工团演员)三位老文艺工作者,组成业余文艺小组,开着手扶拖拉机,历时45天,跑遍5社2场16个牧点,组织9次《江格尔》弹唱会,调查走访53位民间艺人,搜集整理蒙古族民间歌曲250余首,其中有161首分别被选入《博尔塔拉蒙古族民歌长调歌曲集和短调歌曲集》。
  1983年春节,首次由小营盘农民组成120人的社火队,进城贺年。起初主要是耍龙舞狮,1985年发展到有舞龙狮、跑旱船、秧歌、高跷、跑驴、大头娃娃等。从此每年春节各乡(场)的社火队都要龙飞狮舞,锣鼓喧天地来市区贺年。
  业余文艺活动多次获奖。1964年博乐业余文艺队获全州业余文艺会演第一名。1982年5月自治州职工文艺队会演时,博乐民汉两个业余宣传队共有13人获奖,其中优秀节目奖4个(维吾尔2个,蒙古、汉各1个),优秀伴奏奖1个,优秀演员奖4个(维吾尔、汉各2个),优秀创作奖4个(维吾尔2个,蒙古、汉各1个)。同年6月,博乐民族业余宣传队巴哈古丽·毛依丁和地里夏提·热依丁参加自治区《建设者之歌》音乐会,他们演唱的二重唱《青春》获二等奖。巴哈古丽·毛依丁演唱《光辉灿烂的前程》获创作表演奖。同年11月她被推选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建设者之歌》音乐会,她演唱的《建设美丽的新疆》获全国优秀演员奖。1982年12月,县文化馆被评为自治州、自治区“农牧民群众文化工作”先进集体,阿合买提·托乎提被评为自治区先进个人。1985年5月28日,自治州文艺会演,博乐民族业余宣传队获奖5个,并获优秀代表队称号。同年7月22日,自治区业余文艺会演时,又获奖3个,其中蒙古族歌舞《博尔塔拉在前进》获创作三等奖,巴哈古丽·毛依丁、地里夏提·热依丁男女二重唱《歌唱民族团结》获表演二等奖,周永亮自编器乐合奏《博尔塔拉蒙古族民歌联奏》获创作鼓励奖。1985年博乐被评为全州群众文化先进市,获奖金300元。

知识出处

博乐市志

《博乐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上限追溯至1764年,下限断于1985年,介绍了博乐市的建置、沿革;地方组织、群众团体;城乡建设、农林牧业、工业、经济;文教、广播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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