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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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博乐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7506
颗粒名称: 一、行政机构
分类号: F426;F721;D92
页数: 1
页码: 466-466
摘要: 民国26年(1937年)成立工商会,会长乌拉音。民国31年(1942年)12月,设常务主席1人,副主席2人,常务委员4人,工作人员5人。民国35年(1946年)2月6日,设工商科,买买提任科长。翌年4月7日,阿依提阿洪任科长,阿不都拉苏非任副科长。
关键词: 供销社 商业局 县级行政 工作人员 副科长

内容

民国26年(1937年)成立工商会,会长乌拉音。民国31年(1942年)12月,设常务主席1人,副主席2人,常务委员4人,工作人员5人。民国35年(1946年)2月6日,设工商科,买买提任科长。翌年4月7日,阿依提阿洪任科长,阿不都拉苏非任副科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设工商科。1951年胡达牙汗任副科长,1955年5月任科长。同年12月6日吾达亚洪·哈生木任副科长。1958年撤销县级行政机构。1962年11月恢复县级行政机构,同年12月18日任命米富平为工商科长,工作人员1人,1964年增至4人。1966年11月25日至1970年9月郭安奇任科长,仍为4人。1971年6月12日,随着“文化大革命”斗、批、改运动的开展,博州的百货、食品、饮食服务公司下放本市,成立博乐县商业局,撤销县供销社,将供销业务合并商业局,下设贸易、食品、土产、饮食服务4个公司。1972年10月10日刘金城任局长、周遵义任副局长。1973年3月17日撤销商业局,恢复县供销社,州级下放的3个公司全部上交州商业局。此后,本市商业工作由工交科(局)管理,1985年1月改为经委兼管。

知识出处

博乐市志

《博乐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上限追溯至1764年,下限断于1985年,介绍了博乐市的建置、沿革;地方组织、群众团体;城乡建设、农林牧业、工业、经济;文教、广播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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