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博乐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17392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监理 |
分类号: | U491;D92;D631 |
页数: | 1 |
页码: | 403-403 |
摘要: | 1957年成立五台交通管理站。1961年自治州首次成立5人安全联检组。1973年,由州公安、工交、军分区、农五师等11个单位组成交通联检组,进行安全联合大检查。1974年,在联检组的基础上成立自治州交通管理委员会,同年4月2日,博乐市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1980年,自治州成立机动车辆监理所,具体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律、规章,定期培训、考核驾驶员,检查审验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教育,处理交通事故和养路费的征收。 |
关键词: | 交通安全法律 自治州 机动车辆 直接经济损失 博乐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