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输电设备及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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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博乐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7342
颗粒名称: 二、输电设备及管理
分类号: F426;D92;TM407
页数: 1
页码: 386-386
摘要: 各电站都有自己的供电区,实行自发自供,电量统一调配,不足时由州网返供。市区电网大都是70年代中期由供电部门统一架设的水泥电杆。农村电网大都是60年代中和70年代民办公助架设的,电杆大部为木杆。市区电网60年代初,由州电站管理,1977年后,由博州供电公司管理。农村小水电因大部分为社队自办,只供照明和农副产品加工,单独发电供用,一般由各乡(场)村自行管理。为管好农村电网,1976年博乐水电局成立水电管理组。
关键词: 工业用电 农业用电 博乐市 照明用电 千伏安

内容

各电站都有自己的供电区,实行自发自供,电量统一调配,不足时由州网返供。市区电网大都是70年代中期由供电部门统一架设的水泥电杆。农村电网大都是60年代中和70年代民办公助架设的,电杆大部为木杆。市区电网60年代初,由州电站管理,1977年后,由博州供电公司管理。农村小水电因大部分为社队自办,只供照明和农副产品加工,单独发电供用,一般由各乡(场)村自行管理。为管好农村电网,1976年博乐水电局成立水电管理组。1978年起,各乡(场)相继成立了水电管理站,村有电管员,实行站(所)长和电管员负责制,强调安全供电。1984年博乐市区和达勒特乡建起2座35千伏变电所,容量3750千伏安,35千伏输电线路261.1公里,配变电变压器296台,容量为17140千伏安。1985年博乐市境有高压线路259.6公里(博乐市138.5公里),其中,35千伏5.1公里,6~10千伏254.5公里(博乐市138.5公里)。低压线路391.1公里(博乐市347公里)。供电35千伏变电所1处2台,容量1750千伏安,6~10千伏169台,1695千伏安(博乐市2432千伏安)。国务院(1983)190号文件批准博乐市为全国一百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之一,本市各级领导都比较重视,至1985年底,已建成小营盘区塔翁萨拉村和青得里乡阿里翁自新村两个电气化试点村,新架设低压线路6公里,新装150千伏安变压器3台,改建室内线路253户,电炊试点户发展到120户。博乐城镇有电炊试点户174户。国家对电炊试点户优惠供应电炊具,实行优惠电价。
  冬季电度基数为10度/月,夏季为8度/月,基数内用电按照明电收电费,每度2角。超过部分实行优惠,每度按6分收电费。博乐地区电价,分火力发电和水力发电两种价格。火力发电价,60年代初,照明用电每度0.48元,工业用电每度0.38元。70年代照明每度0.34元,工业用电每度0.32元。水力发电价,1970年前,照明用电每度0.20元,工业用电每度0.10元。1976年因水、火电联网运行,统一了电价。规定照明用电每度0.20元、工业用电每度0.17元,农业用电每度0.06元。1985年底,除工业电价有几次变更外(1976年每度0.17元,1978年降为0.12元,1980年提为0.15元,1982年恢复为0.12元)。照明、农业用电仍执行原价。

知识出处

博乐市志

《博乐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上限追溯至1764年,下限断于1985年,介绍了博乐市的建置、沿革;地方组织、群众团体;城乡建设、农林牧业、工业、经济;文教、广播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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