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纪律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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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博乐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697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纪律检查
分类号: F426;D262;D630
页数: 2
页码: 144-145
摘要: 1952年10月,设置中共博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检委),由县委领导兼任书记,设一名纪检员由组织部代管。1956年5月,改称纪律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纪律监察委员会书记吐拉洪•加马力,副书记赵永俊。各区、乡也相继成立基层纪律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纪律监察机构瘫痪。
关键词: 纪律监察 副书记 纪检委 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

内容

1952年10月,设置中共博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检委),由县委领导兼任书记,设一名纪检员由组织部代管。1956年5月,改称纪律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纪律监察委员会书记吐拉洪•加马力,副书记赵永俊。各区、乡也相继成立基层纪律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纪律监察机构瘫痪。
  1978年12月,恢复中共博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副书记李作祯兼任书记,刘永华任副书记。
  1984年,纪律检查委员会升为县极机构。1985年9月21日,改为中共博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委着重抓了对党员的党纪教育,并配合各级党组织结合党在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对党员中存在的不执行政策、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丧失立场、打击报复、破坏团结、严重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和违犯党纪国法的问题进行处理。1980年至1985年,全市受党纪处分21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9人,严重警告4人,警告5人。

知识出处

博乐市志

《博乐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上限追溯至1764年,下限断于1985年,介绍了博乐市的建置、沿革;地方组织、群众团体;城乡建设、农林牧业、工业、经济;文教、广播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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