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共博乐县第三次代表大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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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博乐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6963
颗粒名称: 三、中共博乐县第三次代表大会
分类号: F426;D267;D262
页数: 1
页码: 130-130
摘要: 继中共博乐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后,经历了1957年的整风反右运动。1958年4月,自治区党委作出《关于克服地方民族主义的决议》,开展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斗争,批判地方民族主义的错误倾向,增强党的团结和民族团结。1958年6月撤销博乐县机构后,博乐基层党组织由博州党委直接领导。
关键词: 买买提 贯彻执行 副书记 第三届委员会 维吾尔

内容

继中共博乐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后,经历了1957年的整风反右运动。1958年4月,自治区党委作出《关于克服地方民族主义的决议》,开展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斗争,批判地方民族主义的错误倾向,增强党的团结和民族团结。1958年6月撤销博乐县机构后,博乐基层党组织由博州党委直接领导。
  这段时期,和全国一样在贯彻执行社会主义总路线过程中,在开展大跃进及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博乐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等问题。1959年至1961年,由于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博乐一度出现暂时的经济困难。1961年后,由于及时贯彻执行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12条)精神,纠正了“共产风”和“一平二调”等错误,进行了经济退赔,结合整风整社,实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经济体制,农村形势开始好转,党和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克服了连续3年的经济困难。1962年5月,由于受外界影响,博乐发生少数边民越境去苏联事件,各级党组织在广大党员中,进行一个党、一条道路和一个祖国的“三一”思想教育,维护祖国的边防,安定社会秩序和人心。同年7月,上级党组织调李尚官、库加等筹备恢复博乐县委。
  中共博乐县委恢复后,为了健全党的组织机构,进一步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方针、和以调整为中心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进一步整顿和巩固人民公社,大力加强农牧业战线,推广农牧技术改造,继续广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建设任务,促进博乐以农牧业为主的国民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改善各族人民群众生活,1963年5月21日至5月25日在博乐召开中共博乐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会议历时5天。正式代表75名,实到66名。代表全县561名党员,列席代表4名。实到的正式代表中,汉族29名,占43.9%;少数民族37名,占56.1%;妇女代表4名,占6.1%。会议讨论和审议李尚官作的《中共博乐县委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讨论和审议库加作的《关于1963年农牧业生产管理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周荣作的《努力作好1963年财政工作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第三届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及出席州党代会的代表。经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和上级批准,产生中共博乐县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其成员如下:
  中共博乐县第三届委员会(13人) 李尚官、买买提·阿吉尤夫(维吾尔)、库加(蒙古)、周荣、沙达提•吾曲尔(女、维吾尔)、陈兆东、陈健、邢培荣、李德祥、塔加洪•艾买提(维吾尔)、尤奴斯•艾力(回)、艾比尔•巴扎尔别克(哈萨克)、白永奎(蒙古)。
  中共博乐县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6人) 李尚官、买买提·阿吉尤夫、库加、周荣、沙达提·吾曲尔、陈兆东
  县委书记 李尚官 副书记 买买提·阿吉尤夫
  中共博乐县第三届监察委员会(7人) 李尚官、尤奴斯·艾力(回)、周荣、吴学明、洪桐(蒙古)、邢培荣、塔加洪·艾买提(维吾尔)。
  监委书记 李尚官(兼) 副书记 尤奴斯·艾力

知识出处

博乐市志

《博乐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上限追溯至1764年,下限断于1985年,介绍了博乐市的建置、沿革;地方组织、群众团体;城乡建设、农林牧业、工业、经济;文教、广播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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