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博乐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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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博乐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6961
颗粒名称: 一、中共博乐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分类号: F426;F323;F326
页数: 2
页码: 128-129
摘要: 中共博乐县委正式成立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发展党组织工作,领导各族人民进行减租反霸,镇压反革命斗争,“三反”,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运动。在土地改革中,共没收54户地主的4.2万余亩土地,693间房屋,917套农具,寺庙土地12484亩,使1612户无房无地的贫农分得了土地。接着,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在农村展开互助合作运动,逐步建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城镇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关键词: 社会主义改造 副书记 委员会 维吾尔 第一届

内容

中共博乐县委正式成立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发展党组织工作,领导各族人民进行减租反霸,镇压反革命斗争,“三反”,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运动。在土地改革中,共没收54户地主的4.2万余亩土地,693间房屋,917套农具,寺庙土地12484亩,使1612户无房无地的贫农分得了土地。接着,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在农村展开互助合作运动,逐步建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城镇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入,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积极领导、稳步前进”和“书记动手、全党办社”的方针,县委提出在农村的中心任务是领导全体农牧民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牧业增产运动。1956年5月5日至10日,在博乐召开中共博乐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应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43名,实到41名,代表全县168名党员。列席代表14名。实到的正式代表中,汉族10名,占24.4%;少数民族31名,占75.6%;妇女代表1名,占2.4%。会议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着重总结1956年上半年执行增产计划及畜牧业生产的情况,牧区互助合作组织的建立情况,党的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情况等。会议讨论和审议袁本华代表县委所作的《1955年以来党的各项工作总结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讨论和审议《1956年几项中心工作任务安排意见的报告》,选举新的一届委员会及党的监委正、副书记;选举出席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代会代表。经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和上级党委批准,产生中共博乐县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中共博乐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1人) 沈元发、木塔力甫•肉孜(维吾尔)、周荣、赵永俊、阿吉•尼亚孜(维吾尔)、热合莫夫(维吾尔)、郭文田、吐拉洪•加马力(维吾尔)、果木苏仁(蒙古)、铁留汗•谢力甫(哈萨克)、张荣增、
  中共博乐县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5人) 沈元发、吐拉洪·加马力、周荣、木塔力甫·肉孜、赵永俊
  县委书记 沈元发 副书记 吐拉洪·加马力
  监委书记 吐拉洪•加马力(兼) 副书记 赵永俊

知识出处

博乐市志

《博乐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上限追溯至1764年,下限断于1985年,介绍了博乐市的建置、沿革;地方组织、群众团体;城乡建设、农林牧业、工业、经济;文教、广播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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