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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六节 实行团(连)长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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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农五师八十六团简史 1960-2007》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6068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实行团(连)长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426;D262;D64
页数:
4
页码:
136-139
摘要:
1987年以前,八十六团通过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步解决了职工吃团场“大锅饭”弊端,但是,基层干部吃团场“大锅饭”问题依然严重。生产单位的干部虽然废除了等级工资制,但其收入与生产经营成果关联度小,干好干不好对其收入影响不大,从而难以调动生产经营单位干部的积极性,不利于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
承包经营
负责制
责任制
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员
内容
1987年以前,八十六团通过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步解决了职工吃团场“大锅饭”弊端,但是,基层干部吃团场“大锅饭”问题依然严重。生产单位的干部虽然废除了等级工资制,但其收入与生产经营成果关联度小,干好干不好对其收入影响不大,从而难以调动生产经营单位干部的积极性,不利于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
1987年10月,农五师出台了《关于深化国营农牧团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同年12月,师、团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八十六团团长承包责任制展开工作。召开机关、连队领导干部大会,组织学习讨论“三个条例”(《厂长条例》《职工大会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在前三年生产经营指标的基础上,确定一系列承包指标:生产指标、产值指标、利润指标、庭院经济收入、劳均人均收入、发展目标、精神文明建设等,同时明确了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者的收入、考核与奖罚、承包前的债务与债权的处理等。
本着“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师支持团场内部符合规定条件的参加竞聘。经过推荐、评议,八十六团拟推两名领导干部进行竞标。12月4日,团场召开承包经营招标大会,宣布两名竞标人,大会上两名竞标人作了承包演说,经职代会五个小组对标的的讨论,在民主投票推荐承包人的基础上,经师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决定聘任陈嘉华为八十六团团长。
1988年12月20日,八十六团制定《连长、指导员承包经营责任制》。考核指标包括任职期限、上缴利润、生产发展指标、职工平均收入、精神文明建设等。1989年2月,团长与各个生产单位的连长、指导员签订承包经营责任书,颁发了任期三年的聘书。
连长、指导员在承包经营中有生产指挥权和行政管理权。承包经营结果由团生产、经管、劳资、基建、审计、工会等部门联合考核。对完成团下达的指标,承包者可享受份额工资加效益工资(份额工资即原职务工资标准的1.4倍为1个份额),对未完成指标的单位领导既享受原职务工资,还按其比例减发职务工资。1990年,团不再执行份额工资加效益工资,改为执行原职务工资加奖励办法。
连长、政治指导员承包经营期间一般不调动,但对缺乏责任心、任职后不努力工作、完不成生产财务指标、群众意见很大、不能继续任职者予以就地免职。连长、指导员三年承包期满后,个人写出述职报告,由单位工会组织职工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团进行考核,党委根据对农业连队党政主要领导德、能、勤、绩的表现,决定是否再聘,对届满的正职领导考核称职及以上的或续聘、或晋升,对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或降职使用或就地罢免。
1990年1月,农五师根据兵团党委作出《关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团(场)长经营负责制决定的决定》,明确了团场党委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对团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规划,统一领导。团长提出的团场改革方案、长远规划以及生产、财务、经营管理、基本建设的年度计划,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分配、积累和消费、干部报酬等重大问题,由团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团长组织实施。连队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连长经营负责制,党支部全面负责两个文明建设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对连长提出的生产计划、生产管理方案进行研究作出决议,由连长负责组织开展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各项工作。实行党委(党支部)领导下的团(场)长负责制,既实行了党政分开,又正确地处理了“中心”与“核心”的关系,是改革开放进程中党政领导体制的一个新的探索。
实行团(连、厂)长承包经营责任制的3年,八十六团经济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1988 ~ 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由1988年的600.3万元增加到1990年的1 457万元,年递增47.57%;财务利润由39.7万元增加到53.8万元,年递增11.84%;职均收入由1 739.81元增加到2 307元,年递增10.87%。
1990年,师将第一轮团长承包经营责任制延期到1992年底,承包方式改团长承包为团长、政委共同承包。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团(连、厂)长承包经营责任制后,避免了团场承包中一些弱化党的领导、弱化思想政治工作、决策不民主的现象发生。团场对基层单位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连长(厂长、经理)负责制。这种经营承包责任制的转换,实际上是由过去的行政领导经营负责制转换为集体领导经营负责制。
在第一轮承包结束后,团与师签订了第二轮承包合同。第二轮承包进一步完善了承包指标体系,包括发展指标、效益指标、后劲指标、管理指标和精神文明建设指标。
在团对连队的考核指标中,把考核指标确定为总产值、上缴利费、单位留成、劳均收入,突出了经济效益的中心地位。对农业连队经济指标,根据生产规模,参照前三年的平均水平,本着适当减费和让利的原则制定。对工、交、建、商、物资等单位按照费利分离的办法确定,首先缴足单位核定的管理费和应提取的职工福利,再根据生产能力、经营水平状况确定上缴的利润指标。
实践证明,实行团(连)长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有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管理目标明确,干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提高了干部管理效率,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初步解决了干部吃团场“大锅饭”的问题。
知识出处
《农五师八十六团简史 1960-2007》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0
本书全面系统地反映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六团屯垦戍边47年艰苦创业、改革发展、进步繁荣的历史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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