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进驻清水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五团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543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进驻清水河
分类号: F323;F426;D631
页数: 2
页码: 67-68
摘要: 六十五团现在的生产地域,在清代开始有少量垦种。
关键词: 哈萨克族 农四师 果子沟 清水河 霍城县

内容

六十五团现在的生产地域,在清代开始有少量垦种。
  1950年,清水河人烟稀少,仅有一些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牧民逐水草而居,过着游牧生活。农场场部东面杏树庄一带(现十一连所辖地域)有不足10户的苏联侨民零星耕地。现团中心有两户回族人家,租种一些公有耕地。西面阿旦庄子(现四连驻地)有一家哈萨克族巴依(即地主)雇佣一些外地长工,开设一个小水磨,耕种部分土地。1955年,苏联侨民陆续回国,哈萨克族巴依因犯了法,土地被当地政府没收,长工们先后散去,土地处于无人耕种的弃荒状态。当地政府决定将这一带土地全部移交给新疆军区生产建设部队从事屯耕开发,并将居住的10余户回族迁入三宫乡安置。1955年5月,农四师派出由师司令部办公室主任柏振岐为组长的土地接收组一行7人,作为先遣人马来到清水河,着手展开团部选址、农场规划、土地勘测划界等建场筹备工作,6月底,各项筹备工作全部完成。
  1955年10月底,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十团二营奉命进驻这一地区,全营400余名官兵接到命令,立即由十团副参谋长兼二营营长张绪昌、教导员邹玉明、副营长薛忠海带领,从伊犁地区东部的巩留县、新源县乘汽车来到霍城县清水河地区,接管了荒芜的土地,筹划建设军垦农场。来后不久,农四师又将原在这里帮助地方政府从事房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的师工程处建设一队、建设二队(均由刑满释放人员组成)200余人划归二营建制。
  50年代初期,伊犁地区社会不甚稳定。1955年上半年,在伊宁、霍城、博乐、温泉一带发生反革命骚乱事件。农四师五〇团驻霍城县惠远界梁子,一面从事生产建设,一面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由于部队多次整编,五十团抽调出大部分老战士去充实国防武装力量和加强地方政权建设,仅剩下800余人已无力承担接管清水河地区并维持这一地区治安的重任。十团二营进驻这一地区的任务就是接管这一地区弃荒的土地,开展农业生产建设;同时,驻防清水河,与五十团协同配合,维持这一地区的治安和社会稳定,帮助巩固地方政权。
  清水河以东的天山西部果子沟,自古以来是乌鲁木齐通往霍尔果斯、整个伊犁的交通要道,乌伊公路从沟中蜿蜒而出,两旁山高林密,悬崖峭壁,真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二营到达清水河后,为了控制果子沟这一交通咽喉,立即派出战斗力较强的四连在连长杜清富的带领下布防于芦草沟(即广仁城)——果子沟一线,通过政府接收1.1万余亩的荒弃草场和荒地,一手拿枪维护社会治安,一手握锄从事开荒造田。1956年12月集体转业后,四连改为三队、三连,1969年整编为六十五团八连。二营派出五连驻守在清水镇以西2公里处(现五连驻地),其中一个排驻守在清水河镇以北4公里处(现六连驻地)。五连进入驻区后,稍事安顿,就立即进行开荒生产。五连后经调整发展,现为六十五团五连、六连。六连驻营部以东1公里处牛马子庄(现三连驻地)布防,并进行农业生产,该连现为六十五团三连。建设一队驻营部以南5公里处(现霍城县粮繁场)从事农业生产,队长张生海,指导员桑克业,该队1961年因与地方发生土地纠纷而搬迁到现一连驻地,将9000余亩耕地及耕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全部无偿交给绥定县(现霍城县)十月公社。

知识出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五团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五团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2

本志记述六十五团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及其发展变化的情况,体现改革精神,反映六十五团特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