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14954 |
颗粒名称: | (三)档案处置 |
分类号: | F426;D624;I247 |
页数: | 5 |
页码: | 322-326 |
摘要: | 档案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经保密委、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由领导批准实行,并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备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移交、销毁档案必须逐级上报审批,并建立档案移交、销毁手续。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会计档案的立卷和移交归档工作。营业机构定期将装订好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按档案部门的要求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分别进行立卷编号。 |
关键词: | 副主任 审计部 会计档案 登记簿 党委委员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新和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