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14754 |
颗粒名称: | 二、贷款审批 |
分类号: | F426;F832;D624 |
页数: | 3 |
页码: | 140-142 |
摘要: | 1954年,县域信用合作社向农村生产合作社和合作社社员发放发展生产贷款和社员小额贷款。集体贷款审批由生产队队长以实际情况提出放贷重点和发放指标,经信用合作社主任或监事会研究通过,当地党委批准。个体农户、互助组组员贷款单笔在100元(旧人民币,下同)以上,须经当地政府或理事会审批同意。单笔贷款小于100元,由生产队长或社员代表介绍,由信用合作社主任审批。 |
关键词: | 副主任 审批权限 委员会 信用社 信贷管理部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新和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