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14613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监事会 |
分类号: | F832;F426;D624 |
页数: | 5 |
页码: | 52-56 |
摘要: | 监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社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工作。监事会由3名以上(奇数)监事组成,分为内部(职工)监事和外部(非职工)监事,每届任期同社员代表大会相同;信用社理事、主任、副主任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主持监事会工作;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和更换,须经全体监事会成员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全体监事会成员1/2以上通过。 |
关键词: | 财务负责人 监事会 社员代表大会 监事会成员 监事长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新和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