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4478
颗粒名称: 1976年
分类号: F832;F8;F830
页数: 1
页码: 12-12
摘要: 3月1日,经人行批准,新和县成立城镇农村信用社,隶属人行县支行管理。法人代表尼亚孜·达吾提,人员7人(其中男3人),注册地址新和县城热斯特街。
关键词: 法人代表 农村信用社 文化大革命 人行县支行 新和县

内容

3月1日,经人行批准,新和县成立城镇农村信用社,隶属人行县支行管理。法人代表尼亚孜·达吾提,人员7人(其中男3人),注册地址新和县城热斯特街。
  是年,人行再次修订、统一会计科目,原来存贷合一的科目一分为二,真实反映各项存款、贷款的真实情况。
  是年,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结束,县域逐步恢复农村各公社的信用合作机构,规定其隶属于人行县支行管理。

知识出处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新和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