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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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4463
颗粒名称: 1955年
分类号: F832;F426;F822
页数: 2
页码: 8-9
摘要: 1月1日,经人行地区中心支行批准,新和县成立玉奇喀特农村信用社,法人代表塔伊尔·喀斯木。
关键词: 法人代表 地区中心 农村信用社 新和县 人民币

内容

1月1日,经人行地区中心支行批准,新和县成立玉奇喀特农村信用社,法人代表塔伊尔·喀斯木。
  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发行新人民币和收回现行人民币的命令》。规定:新人民币1元等于旧人民币1万元。以1∶1万的比值收兑旧人民币。农村信用社按照人行县支行要求,开始收兑旧版人民币工作。是年,县域共收回和兑换旧人民币18.54亿元。
  3月1日,根据人行新的出纳制度,县域各农村信用社建立金库管理制度,规定出纳、会计、保管3人进出库,会计、出纳办公地方与其他部门隔开,不准亲戚在同一出纳机构工作,出纳人员不准兼职。
  9月1日,经人行地区中心支行批准,成立新和县塔什艾日克农村信用社。法人代表买买提·艾依提,为集体所有制农村金融组织。该信用社的主要业务为存贷款、结算和汇兑,主要服务对象为农牧民。是年,塔什艾日克农村信用合作社设立一个对外营业所,正式对外开展存储和借贷业务。
  年末,县域各乡农村信用社发展到20个,入股1.38万人、1.01万股,股金4.26万元(新人民币)。是年,交股金4.26万元,储蓄余额1.03万元,放款余额2.62万元。

知识出处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新和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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