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度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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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4357
颗粒名称: 二、制度建设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3
页码: 358-360
摘要: 1954年,和硕县信用社成立后,安全保卫制度按照人行、农行和硕县支行保卫部门制定的执行。1958~1976年,全县信用社虽受到“文化大革命”影响,但安全保卫工作始终不放松。信用社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职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经常向职工进行防抢、防盗、防火、防假(人民币)、防诈骗等预防教育。
关键词: 安全保卫工作 联合社 安全保卫 和硕县 信用社

内容

1954年,和硕县信用社成立后,安全保卫制度按照人行、农行和硕县支行保卫部门制定的执行。1958~1976年,全县信用社虽受到“文化大革命”影响,但安全保卫工作始终不放松。信用社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职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经常向职工进行防抢、防盗、防火、防假(人民币)、防诈骗等预防教育。制定“三防一保”防暴预案,并组织实战演练,树立宁可千日无事,不可一日不防,在岗一分钟,防范六十秒的安全防范观念。
  1980年以后,全县信用社归农行县支行领导,保卫工作走向正轨,农行负责辖区支行、信用社的保卫工作。
  1988年,县联合社按照农行制定的《警卫押运制度》《领导查岗查库制度》《武器保管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把安全保卫责任制同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挂起钩来,强化全体职工的安全保卫意识。
  1990年12月,农行新疆分行接连发文对各县市信用社联合社、信用社配发枪支条件做出规定。凡符合条件,经当地公安部门核准,可逐级申请配备,分行统一组织购买配发。配发条件是县支行、县联合社有保卫机构和可靠的专职守库人员;防范设施、营业场所、库房、值班室布局合理;“三室”有铁门(或铁皮包门)、铁窗栏、铁栏杆,窗户有防护板和其他防范设备;保证每晚有专职守库员和1名正式职工值班。具备以上条件的信用社均可配备。
  1991年,和硕县信用社加强信用分社的营业安全工作,各信用分社必须具备“三自”(自治、自防、自卫)能力,明确安全保卫工作统一执行一是各信用分社领导为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负责做好本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对上(联合社)签订安全保卫责任合同书,对下实行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二是各信用社领导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三是信用社至少要有2人,实行双人定点办公制度。坚持对上岗职工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同时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四是各信用社的安全防范重点应放在取送款和营业时间内。在营业期间,做到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营业室,夜间不准存放现金或有价证券。五是安全设施方面。营业室前后门要安装铁拉门或防盗门;窗户有铁栏杆(铁栏杆钢筋直径不小于14毫米)和防护板。并实行双锁制,即安装性能良好的暗锁和明锁。六是要有水泥结构的柜台,高度不得低于1.5米,宽不少于0.6米。同时安装全封闭式柜台防护栏。若实在不具备条件,其防护栏高度不得低于2米。七是库房(保险柜)钥匙和密押、印鉴、印章,要有专人保管,钥匙要随身携带,严禁将钥匙及印章、密押、印鉴等存放在办公室抽屉内。八是各信用社要有干粉灭火器,要有性能良好的保险柜,要安装联防电铃,同邻近单位或居民搞好联防。九是午餐时间不准离岗。在取送款时,要有牢固的现钞运送箱袋,坚持双人取款、送款。在运送款途中,不准在路上随便停留。有条件的要派专车取款、送款。下班后,现金、有价证券、印鉴、重要凭证要存放在就近银行的营业所。若离营业所较远的信用社需设置金库的,必须坚持双人值班,值班期间的规定与银行营业所相同。
  1993年11月23日,县联合社执行农行和硕县支行印发的《农行和硕县支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细则》分为十章三十五条。章序及章名依次为总则、组织领导、临柜安全、守库、押运、枪支弹药和防卫器具的管理、坚持综合治理、安全检查、奖励与处罚、附则。提出实现“五个确保”:确保国家库款、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确保单位内部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责任事故;确保账册、印鉴、密押、重要凭证完整安全;确保枪支弹药、警具、防范器材无损坏、无丢失、无走火事故;确保运钞车运钞安全,无重大撞损事故。
  1994年,农行巴州中心支行与各县市支行签订《经济案件和责任性刑事案件防范责任书》,与各基层所社也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预防经济案件和责任性刑事案件的发生,取得一定成效。同年,经考核,和硕县联合社等6家联合社、信用社受表扬。
  1996年,县联合社按照农行新订的《守库职责》《押运员职责》《安全防范措施》《紧急处置预案》《安全保卫工作奖励处罚实施细则》等30多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在全辖范围实施安全教育目标量化管理,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操作有准则、检查有标准、奖罚有依据,力促安保工作上台阶。
  1997年11月,人行(农村合作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检查工作制度》,对农村信用社安保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1998年7月,县联合社成立经济民警小分队,指导员恰德尔,队长斯拉木·司马义,警员卡德尔·艾木都拉。
  至2001年,县联合社制定有和硕县信用社《安全文明公约》《枪支弹药管理规定》《保卫干事岗位职责》《押运人员责任职责》《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和硕县联合社《安全保卫应急方案》等制度,在全辖统一执行。同时,传达学习农行印发的有关安全保卫文件制度。
  县联合社领导每月对安全保卫工作检查1次,保卫部门两周检查1次,信用社主任每周检查1次。建立有安全保卫检查簿,每次检查进行登记,记录被检查单位安保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及时整改。
  贯彻查库制度,做到县联合社每季查库1次,社主任每月查库2次。执行重要空白凭证定期检查制度,信用社主任每月至少对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结存数量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县联合社保卫人员随同农行安全保卫检查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遇到节假日均组织人员组织安全检查。
  2008年9月6日,县联社针对信用社旺季现金流量大,工作繁忙,外勤人员携带重要空白凭证多,上门服务频繁,监督难度大,对旺季安全防范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职工的法规教育、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外勤人员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要做到逐日领用,日清日结,严防内部经济违法案件发生。二是提高警惕,落实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防抢劫预案。外勤人员上门吸存收贷收息必须做到2人以上同行,携带防卫器材,晚出早归,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信用社时,必须向附近信用社交存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并在下班前向信用社报告。信用社夜间组织上门服务,必须做到3人以上同行,携带防卫器材、专车护送。各信用社主任随时检查掌握本社安保状况和外勤人员行踪,确保信用社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信用社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无论工作时间内外,都要加强防范,监督教育职工不酗酒,尽可能少出入人员复杂场所,注意交通安全。各信用社要对信用社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一次普查,并及时消除。信用社未经县联合社批准不得组织职工集体外出参观、考察、旅游和进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同时要加强安防设施的检查,严格管理枪支弹药。坚持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信用社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必须在案发知情后一个小时内电话报告县联合社主管领导、保卫部经理。实行领导班子分片包干,督促旺季工作开展。
  2012年1月,县联社根据自治区联社文件规定,结合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为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保护联社各族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调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联社党委委员、主任席学军担任。调整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县联社理事长卡德尔·艾木都拉担任。

知识出处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和硕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和硕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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