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扶优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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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4316
颗粒名称: 第十四章 扶优政策
分类号: F832;F812;F426
页数: 14
页码: 336-349
摘要: 和硕县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的全过程,即为国家扶持,人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提供优惠政策和优良环境的过程。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 资不抵债 和硕县 地方政府 信用社

内容

和硕县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的全过程,即为国家扶持,人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提供优惠政策和优良环境的过程。
  20世纪60~70年代,国家两次豁免农村、农民的旧贷款。2003年,国家对亏损信用社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办保值储蓄而多支付保值贴补息给予补贴。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对西部地区试点的信用社一律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他地区试点的信用社,一律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3年1月1日起,对试点地区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并由人行按照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安排专项再贷款。专项再贷款利率按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减半确定。人行按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用于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贷款。
  人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允许信用社存贷款利率灵活浮动,贷款利率在基准贷款利率的1.0至2.0倍范围浮动。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不上浮,个别风险较大的可小幅(不超过1.2倍)上浮,对受灾地区的农户贷款还可适当下浮。
  自治区联社、自治区财政厅发文,和硕县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力促公共资金在信用社开户,拓展信用社存款空间和规模。
  财政、货币和税收政策的综合支持,和硕县信用社把握自身地方金融机构定位,立足“三农”,改善服务,提升形象,争取并不断得到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各个方面的政策扶持,使信用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年攀升,迎来历史上发展最快时期。

知识出处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和硕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和硕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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