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纳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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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4280
颗粒名称: 二、出纳管理
分类号: F832;F426;F822
页数: 2
页码: 303-304
摘要: 农村信用社建社以后至1997年,在现金出纳方面没有专项制度,现金出纳的有些规定在会计制度中单列条款。没有明确规定的则参照人行、农行的规定,坚持双人临柜、钱账分管的会计出纳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逐步取消柜台出纳岗位,实行业务操作综合柜员制。
关键词: 县联社 营业部 和硕县 信用社 人民币

内容

农村信用社建社以后至1997年,在现金出纳方面没有专项制度,现金出纳的有些规定在会计制度中单列条款。没有明确规定的则参照人行、农行的规定,坚持双人临柜、钱账分管的会计出纳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逐步取消柜台出纳岗位,实行业务操作综合柜员制。
  20世纪50~60年代,和硕县大部分信用社除主任、业务员外,只有会计1人,钱账1人管、现金收付和银行取送款均为1人,没有库房,现金存放于简易木柜或铁柜进行保管。
  70年代,大部分信用社设立专职出纳员。实行钱账分管、收付现金复核。少部分信用社仍维持原来状况。已设立专职出纳员的信用社,在职工休假或请假、值班替班时,还是钱账1人管,单人对外办理业务。
  1977年,通过整顿巩固,信用社开始实行会计出纳分管制度。长短款、错账、错款现象减少。
  80年代后,信用社普遍执行出纳基本制度,配备专职出纳员,实行钱账分管、双人临柜、交叉复核,专设库房,实行双人守库、双人押运。
  1996年以后,执行人行制订的信用社出纳制度。主要内容有基本规定、现金收付、兑换与整点、库房管理与现金运送、错款处理等内容。依据规定,县联合社建造业务库,在人行开立账户,直接办理现金解款业务,配备运钞车,实行武装押运。现金的使用、管理更加安全方便。
  1998年11月9日,人行印发《农村信用社出纳制度》,内容分为总则、基本规定、现金的收付与整点、库房管理与现金运送、错账处理、票据管理与反假币、出纳交接、附则。新制度既有法律依据,而且内容详细具体,易于执行和考核。规定严格,提高现金管理安全程度。对库房管理从改造、库门用锁、管库人员和方法、库款出入均有明确标准和严格规定。
  2002年10月9日,县联合社印发《关于加强出纳工作的通知》。通报县联合社在票币整点上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9月,人行和硕县支行两次退回3捆不符合“五好钱捆”(点准、墩齐、挑净、捆紧、盖章清楚)要求的人民币。9月26日和28日复点上交的69捆人民币,发现有夹版,超5%比例夹有残损币,其中,未挑净10笔111张。夹版情况2笔3张。第三季度发现差错3笔,其中长款1笔金额0.5元、短款2笔金额800.40元。县联社对出现严重短款差错的信用社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短款人民币800元由责任人赔付。同时提出要求:一要严格执行人民币七成新标准,对50元以上和50元以下面值人民币的挑剔标准要准确把握,按点准、墩齐、挑净、捆紧、盖章清楚的要求整理人民币,坚持成捆现金换人复核制度,严禁上缴不符合“五好钱捆”标准的人民币,坚决杜绝夹版和长短款差错的发生。加强对残币兑换标准和人民币挑剔标准的学习,加大对10元(含10元)以下人民币挑剔力度,特别是第五套10元人民币。加强假币的收缴工作,进一步规范假币收缴手续,收缴假币时,坚持“一案一报”(逐笔开具假币收缴凭证),对一次性发现多张假币的情况,要及时向公检法部门及人行和硕县支行报告,对收缴的假币要及时上交。
  2003年11月29日,营业部总库出纳员在打捆上缴人行的款项中,误将50元券1把捆入10元券中,造成营业部短款4000元的责任事故。12月3日,县联社印发《关于对联社营业部发生短款事故的处理通报》,依据《和硕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对事故责任人罚款20元,在全县信用社通报批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依据《和硕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营业部主任处以经济处罚20元,在全县信用社给予通报批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
  2004年12月16日,县联社印发《关于人民币整点情况的通报》,对各信用社上缴人民币差错情况予以通报。上缴人行县支行款差错情况。营业部差错18笔,其中长款11笔金额113.60元,短款7笔金额61.60元,轧差后长款52.00元。清水河分社发生差错15笔,其中长款11笔金额4.60元,短款4笔金额8.80元。塔哈其分社发生差错4笔,其中长款3笔金额220元,短款1笔金额50元。曲惠分社发生差错14笔,其中长款10笔金额122.80元,短款4笔金额21.08元。乌什塔拉分社发生差错7笔,其中长款5笔金额170.10元,短款2笔金额100.10元。马兰分社发生差错1笔,长款金额20元。上缴营业部票币挑剔整点情况,乌什塔拉分社长款60元,曲惠分社长款9880元。破币挑剔不彻底情况比较多,其中,乌什塔拉分社323张,塔哈其分社233张,曲惠分社300张。
  2007年3月18日,人行县支行印发通知,明确从2007年4月1日起停止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在市场上流通。县联社为做好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的兑换工作,印发通知,明确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的兑换时间截止到2007年3月31日,兑换期结束后,持有者还可到和硕县联社营业部兑换。
  2010年,县联社向人行和硕县支行交存的现金认真执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残损币的兑换管理办法》等有关的管理规定认真挑剔和整点。但现金交存长款2张,其中,10元券、20元券各1张。
  2011年,金融机构在兑换火烧、鼠咬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残损币的实际操作中,难以把握兑换尺度,经常有群众到人行货币金银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既不方便群众,又不符合制度。因此,人行县支行于同年1月5日印发文件,要求各金融机构不得出现因兑换残损币互相推诿而导致客户投诉的现象。若出现该现象,经核实后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警告或处罚。
  2012年7月2日,人行县支行印发《关于对焉耆、博湖辖区各金融机构2012年上半年交存款情况的通报》。包括县联社在内的各家金融机构向人行上缴的钱捆达到人民币挑剔标准和“五好钱捆”质量,但在办理现金存取款预约业务时,个别银行业金融单位还存在因打印机、系统联不上网等原因,造成未及时将预约信息和预约单上报人行县支行。

知识出处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和硕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和硕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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