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城市信用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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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4053
颗粒名称: 第十节 城市信用社
分类号: F832;F8;F830
页数: 3
页码: 74-76
摘要: 1993年9月5日,人行巴州分行转发新疆分行批复,同意和硕县开发城市信用社开业。该社营业办公场所设在人行和硕县支行一楼大厅,与人行营业所各占房屋1间。同年末,该社有职工5人,负责人陈地,各项存款余额231.4万元。1996年城市信用社有职工6人,各项存款余额748.5万元。
关键词: 农村合作金融 农村信用社 城市信用社 和硕县 农村信用合作

内容

1993年9月5日,人行巴州分行转发新疆分行批复,同意和硕县开发城市信用社开业。该社营业办公场所设在人行和硕县支行一楼大厅,与人行营业所各占房屋1间。同年末,该社有职工5人,负责人陈地,各项存款余额231.4万元。1996年城市信用社有职工6人,各项存款余额748.5万元。
  2001年4月26日,根据人行关于城市信用社并入农村信用社的通知精神,和硕县联合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做出《关于同意接收和硕县开发城市信用社的决议》。6月29日,人行西安分行批复同意和硕县开发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更名为和硕县开发农村信用合作社。7月29日,人行巴州中心支行同意和硕县开发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更名为和硕县开发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分行《转发总行关于切实做好县(市)城市信用社更名为农村信用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城市信用社分类处置工作中改制社公告发布的通知》有关要求,向社会发布改制更名公告,收缴改制城市信用社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和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存档保管,换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严格按照西安分行《城市信用社分类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做好城市信用社更名为农村信用社后的规范改造工作。改制更名后的农村信用社为独立法人机构。
  2003年4月23日,与东风路信用社、开发农村信用社合并组建新的营业部。开发农村信用社旧址成为新营业部的经营办公场所。

知识出处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和硕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和硕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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