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信用社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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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4027
颗粒名称: 六、信用社体制改革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2
页码: 53-54
摘要: 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是明确新时期信用社的性质、隶属关系、工作方向、服务对象,恢复信用社原本体制,并在业务经营、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尝试和实践。
关键词: 人民公社 合作金融组织 和硕县 信用社 中心支行

内容

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是明确新时期信用社的性质、隶属关系、工作方向、服务对象,恢复信用社原本体制,并在业务经营、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尝试和实践。
  1979年,人行县支行纠正过去吃“大锅饭”做法,采用经济核算办法,为各信用社定指标、定任务,作为年终评比条件,调动信用社积极性。
  1979年2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1979年12月,农行巴州中心支行恢复,和硕县农村信用社隶属农行和硕县支行领导,转化为农行的基层机构。
  1980年初,农行县支行对各信用社下达收入、支出、费用、盈余、存款、放款、会计出纳差错率、贷款周转次数等八项指标,年中组织一至两次财务大检查,每季对信用社干部组织一次政策业务考核,以提高信用社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调动业务开展积极性,实现扭亏增盈。
  1981年,农行巴州中心支行在贯彻上级改革精神,进行信用社体制改革中,强调信用社的现行体制不变,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行的基层机构。服务对象是农牧民,办公地点在农村和牧区。主要任务是吸收农村闲散资金,扩大服务网点,恢复老传统,背包入村送款上门,方便群众存款,帮助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和解决生活上的临时困难,打击高利贷活动;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发放各项贷款,支持社(人民公社)队(生产队)办企业,发展商品经济,支持各种经营;进一步管好用好资金,改善经营管理,扭亏增盈,为加速农业现代化服务,全心全意为当地群众服务。同年末,全县有信用社机构5个,其中人民公社信用社3个、生产大队信用分社2个。
  1982年初,和硕县按照农行巴州分行全州信用合作会议部署,贯彻全面整顿、综合治理精神,部署信用社整顿工作,加强信用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基本查清账目差错和经济问题,纯洁了职工队伍。领导班子团结,战斗力增强,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改进,业务发展,效益提高。8月,在旺季来临前,强调一手抓整顿,一手抓业务,做到整顿、业务两不误。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纯洁干部队伍。
  1983年,农行巴州中心支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信用社应坚持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的指示和国家农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试点的通知》精神。改革恢复信用社“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及其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从“官办”恢复到“民办”,成为社员所有、由社员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金融组织,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发展农村社会主义经济。
  同年,和硕县部分信用社进行体制改革,修改制定社章,恢复信用社“三性”。清理原有股金,落实股权,兑现分红,做好扩股工作,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同年7月,乌什塔拉人民公社信用社按照体制改革要求,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7人,其中理事会主任、副主任各1,)、监事会(监事11人,其中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各1人)。
  1984年4月,农行县支行为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繁荣地方经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信用社要进行改革,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精神,撰写《关于和硕县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报告》,并报请中共和硕县委同意后予以实施。1985年,和硕县信用社按照农行巴州分行要求,在推进信用社体制改革工作中,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经营管理,调整撤销1个信用社。1986年,和硕县有信用社4个,职工16人。
  至1987年,和硕县农村信用社恢复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普遍改组和新建理事会、监事会。群众基础得到巩固,民主办社方针得到贯彻。各信用社充分发挥互融互通的资金运作灵活特点,如社与社之间拆借资金,以弥补资金不足,最大限度提供金融服务。

知识出处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和硕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和硕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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