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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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3913
颗粒名称: 1973年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1
页码: 12-12
摘要: 1月1日起,人行、信用社在办理各单位结算业务时,按规定收取费用。
关键词: 农业机械设备 事业单位职工 职工工资 和硕县 信用社

内容

1月1日起,人行、信用社在办理各单位结算业务时,按规定收取费用。
  7月,国务院决定自1971年7月1日起增加部分职工工资。和硕县信用社职工工资纳入国家计划,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一并享受正常调资,信用社部分干部工资调整。
  同年,和硕县对全县4家信用社进行整顿。
  同年,全县信用社清理1961年以前旧贷后发生亏损,获国家补助23174.23元。
  同年,全县信用社支持集体生产发展,弥补社队购置农业机械设备资金不足,开始发放社队生产设备贷款。

知识出处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和硕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和硕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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