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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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3378
颗粒名称: (一)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2
页码: 92-93
摘要: 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办法》对银行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规定。1.学历与资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专业研究生毕业,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经济、法学专业同等学力者,需从事金融工作7年以上;金融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经济、法学专业同等学力者,须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从事金融工作12年以上;从事其他经济工作20年以上,经过金融专业培训1年以上。
关键词: 金融工作 金融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 经济工作 副理事长

内容

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办法》对银行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规定。1.学历与资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专业研究生毕业,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经济、法学专业同等学力者,需从事金融工作7年以上;金融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经济、法学专业同等学力者,须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从事金融工作12年以上;从事其他经济工作20年以上,经过金融专业培训1年以上。银行业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必须与党政机关脱钩,银行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拟任的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须报经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同意后方可任命。
  2000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1)能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2)熟悉并遵守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3)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4)具备与担任职务相称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5)具有公正、诚实、廉洁的品质,工作作风正派。担任城乡信用社市(地)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主任、副主任,应具备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担任县(市)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副主任,应具备中专以上(包括中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担任城乡信用社理事长、主任,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包括高中、中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县(市)信用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副主任任职资格实行核准制,由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审核核准。城乡信用社县(市)联社监事长、城乡信用社副理事长和副主任任职资格实行备案制。
  2008年6月2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拟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规定如下:(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3)具有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具有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独立性;银监会按照审慎监管原则确定的其他条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拟任的董事长(理事长)、副董事长(副理事长)、独立董事(独立理事)和董事会秘书还应分别达到下列学历和从业年限要求:(1)拟任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副理事长,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2)拟任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

知识出处

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伊宁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全面记述了伊宁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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