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13378 |
颗粒名称: | (一)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
分类号: | F832;F426;D92 |
页数: | 2 |
页码: | 92-93 |
摘要: | 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办法》对银行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规定。1.学历与资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专业研究生毕业,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经济、法学专业同等学力者,需从事金融工作7年以上;金融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经济、法学专业同等学力者,须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从事金融工作12年以上;从事其他经济工作20年以上,经过金融专业培训1年以上。 |
关键词: | 金融工作 金融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 经济工作 副理事长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伊宁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全面记述了伊宁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