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友谊牧场移交,红旗三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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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七十六团简史》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2693
颗粒名称: 一、友谊牧场移交,红旗三场成立
分类号: F426;T;F326
页数: 3
页码: 2-4
摘要: 1962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在沿边境地区迅速建立边境农场,作为国防屏障的指示,决定将昭苏县友谊牧场移交给农四师管理。7月10日,农四师特昭生产管理处(以下称昭管处)委派政治部副主任李锡龙为组长,宣教科新闻干事李希哲为秘书的工作组到友谊牧场做交接前期筹备工作。
关键词: 昭苏县 联合工作组 农四师 工作组 委员会

内容

1962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在沿边境地区迅速建立边境农场,作为国防屏障的指示,决定将昭苏县友谊牧场移交给农四师管理。7月10日,农四师特昭生产管理处(以下称昭管处)委派政治部副主任李锡龙为组长,宣教科新闻干事李希哲为秘书的工作组到友谊牧场做交接前期筹备工作。
  友谊牧场位于苏木拜河东岸的中苏边境线上。1958年成立的地方牧场由12户牧主做股东以牲畜入股的方式组建起来的集体所有制单位,以牧为主,种植业偏少,生产力低下,逐水草而牧,以蒙古族和哈萨克族为主,次为从湖北、江苏支边来场落户的汉族组成,是一个多民族的牧场。
  7月18日,中共昭苏县委与昭管处组成联合工作组,共同研究移交办法。主要内容:友谊牧场大致移交土种绵羊8000只,牛、马、驴、骆驼177头(匹),马车4辆,人员采取畜走人走、畜留人留,12户股东全部调走。友谊牧场的债权、债务,凡发生在7月31日前的,由友谊牧场承担。随后将移交方案,报请中共昭苏县委和中共昭管处委员会批复。
  8月1日,红旗三场宣告成立,由昭管处工作组代为接收。
  10月3日,中共昭苏县委书记苏振起,昭管处处长刘可桑、政委周显卿、副处长程怀龙,农四师副参谋长王守贤,联合工作组全体成员汇集红旗三场,研究了友谊牧场的移交工作。对联合工作组报审的交接办法草案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根据会议精神,由昭管处工作组秘书李希哲起草并通过了《关于友谊牧场交接工作的决定》,并由参加会议的13人签字生效。其决定的要点是:友谊牧场从8月1日起正式归昭管处红旗三场管理;确定调走的干部到县组织部报到另行分配;昭管处负责向昭苏县缴纳小麦10万千克;红旗三场给友谊牧场农牧工代发8~10月的工资,其金额可从移交的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牲畜按联合工作组草拟方案确定的数字交接;友谊牧场股东的定息按双方调拨牲畜的总值比例进行偿还,直到定息取消为止;人员由友谊牧场造花名册进行移交;其他问题由联合工作组协商解决。
  10月25日,以中共友谊牧场书记柳都权为移交方,红旗三场副场长陈永智为接收方,何建军、李锡龙为监交人,按照交接决定开展工作。
  红旗三场接收马121匹,其中当年马驹20匹;牛73头,其中当年牛犊15头;土种绵羊8000只,其中当年羔羊3357只;山羊839只,其中当年山羊羔315只。以上牲畜共折价281306.4元,固定资产折价26040.64元,低值易耗品16298元,总计接收财产金额为308976.84元,扣除给友谊牧场126名农牧工代发8月、9月、10月工资10637.34元,实际接收折价金额为298339.5元。
  红旗三场主要领导是代场长贺炳谭、政委章国华,副场长陈永智、阿莫尔蒙库(蒙古族),副政委刘福义,政治处主任孙桂体。

知识出处

七十六团简史

《七十六团简史》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全面地记载了农四师七十六团1958-2004年期间,全团各族干部职工在历届团党委的带领下,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将七十六团建设成为一个工交建商全面发展,文教、卫生事业齐全的综合性国有农场的全过程。史料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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