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土地使用优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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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塞外明珠博湖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1936
颗粒名称: 二、土地使用优惠
分类号: D625;F426;D92
页数: 1
页码: 14-14
摘要: 凡在博斯腾湖旅游景区内修建宾馆、游乐设施及生活用地,我县有关部门自接到报告之日起,一周内办完审批手续,并给予以下优惠:
关键词: 旅游规划 国家有关规定 三资企业 空闲地 游乐设施

内容

凡在博斯腾湖旅游景区内修建宾馆、游乐设施及生活用地,我县有关部门自接到报告之日起,一周内办完审批手续,并给予以下优惠:
  1.占用旅游规划区内的空闲地,可优惠30~60%征收土地使用费;三资企业占用旅游规划区内空闲地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在不违背旅游环境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我县将充分尊重投资方的意见。
  博湖县人民政府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日

知识出处

塞外明珠博湖县

《塞外明珠博湖县》

出版者:中共博湖县委博湖县人民政府

出版地:1993

本书从政区概况、自然地理、经济概况、主要土特产、社会发展概况方面系统全面的介绍博湖县得天独厚的资源,良好的自然条件和优越的软硬投资环境,以及相关的观光旅游、投资开发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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