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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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9344
颗粒名称: 第十八章 审计
分类号: F832;F8;F239
页数: 24
页码: 469-492
摘要: 1955年,布尔津县农村信用社成立后,曾在财务会计部门配备1人行使信用社的监督检查职能。1978年后,随着改革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业务不断发展,信用社审计工作逐步得到重视。
关键词: 阿勒泰地区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布尔津县 信用社

内容

1955年,布尔津县农村信用社成立后,曾在财务会计部门配备1人行使信用社的监督检查职能。1978年后,随着改革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业务不断发展,信用社审计工作逐步得到重视。
  1979年,信用社由农业银行直管,农行县支行内设稽核审计部门,兼管信用社稽核审计工作。1988年,布尔津县联合社成立后配备专职稽核员,按照农业银行稽核规定对县域信用社提出稽核检查项目和要求。
  1989年1月6日,人行、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委托农业银行开展对农村信用社业务进行全面稽核的通知》,要求农行各县支行根据自己力量至少对一家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稽核。
  1990年,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农村金融动态简讯》载文《阿勒泰地区农村金融系统清资建制工作结束》,布尔津县信用联合社荣获清资建制先进单位,稽核员吐尔迪汉获得清资建制先进个人。
  1993年4月5日,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关于同意布尔津县振津城市信用社开业的批复》,明确人行加强对该信用社的领导、监督和稽核,促其完善社规、落实社章,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
  1996年4月24日,农行布尔津县支行、布尔津县联合社联合印发《关于对拉孜汗、吐尔德汗行政处分和罚款的决定》。对杜来提信用社主任拉孜汗撤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500元,对联社稽核员吐尔德汗撤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500元。
  2006年县联合社统一法人,改制更名为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后,加强基层信用社、联社部室审计监察力度,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
  2007年,人民银行、银监地方分支机构和自治区联社等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信用社审计检查力度,扩大审计范围,增加审计次数。
  2008年,县联社稽核科改称审计部,聘请监督员,强化审计职责。全面开展稽核审计工作,适时消除金融经营风险。选配专业审计人员,加强审计人员培训教育;制定审计实施办法,建立监督体系。
  2008年以后,县联社经营管理层建立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构,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监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和业务合规性检查,预防、控制、化解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法律风险。至2012年,组织开展40项内部专项审计,提交审计报告38份,查出违规问题和违章行为等863项,提出整改建议281条、风险提示171份,落实整改率98%,有效消除经营隐患,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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