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性亏损补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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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9232
颗粒名称: (一)政策性亏损补贴
分类号: F832;F8;F83
页数: 2
页码: 407-408
摘要: 1955~1956年,信用社经营亏损由人民银行补贴。1957~1966年暂停补贴。1967年至1979年恢复补贴工作。
关键词: 亏损补贴 布尔津县 人民银行 信用社 中心支行

内容

1955~1956年,信用社经营亏损由人民银行补贴。1957~1966年暂停补贴。1967年至1979年恢复补贴工作。
  1958年1月29日,人民银行决定对1956年度信用社亏损指标的剩余指标可转做增加农贷指标。
  1966年8月29日,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印发《关于分配信用社亏损补贴的通知》。称中共中央支持有亏损的信用社发挥自力更生开展业务的积极性,为新疆多拨补一部分对信用社的亏损补贴款,由农行新疆分行根据各地亏损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分配农行布尔津县支行2772.20元,其中长征信用社1122.66元、红旗信用社1962.81元、高潮信用社587.16元。
  1967年4月20日,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军事管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分配1966年信用社亏损补贴款指标的通知》,称人民银行分配新疆分行11.9万元,分行分配阿勒泰地区1.5万元,地区分配布尔津县2777.25元,其中长征信用社1125.36元、红旗信用社676.47元、高潮信用社975.48元。
  1973年5月18日,人民银行印发《关于信用社1970年以前历年亏损补贴的通知》,对信用社1970年以前的历年亏损补贴,要本着既要积极抓紧又要慎重踏实,却能吸取教训的原则,分期分批的逐步解决。
  1975年11月17日,人行阿勒泰银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同意补贴布尔津县信用社1971~1974年亏损补贴的批复》,补贴布尔津县域信用社1971年亏损2925.76元、1972年亏损1949.01元、1973年亏损3620.23元、1974年亏损5421.22元,合计补贴1.39万元。
  1975年12月19日,人行自治区分行对人行布尔津县支行漏报1970年以前历年亏损2676.76元,经报请人民银行同意给予补贴。
  1979年1月,人行阿勒泰中心支行批复人行布尔津县支行《关于申请拨补布尔津县信用社1975~1978年亏损的报告》,同意信用社四年亏损款计2.71万元,其中长征信用社1.256万元、红旗信用社1.23万元、杜来提信用社2266.34元。
  1980年1月,人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印发《关于信用社亏损弥补的联合通知》,同意拨付布尔津县支行、信用社亏损补贴8448.39元,其中杜来提信用2806.68元、冲乎尔信用社2917.52元、也格孜托别信用社2724.19元。
  1985年1月17日,农业银行行长韩雷在全国分行长会议讲话中指出,农行为支持信用社改革,对经济改革步伐迈得大而亏损的信用社实行亏损包干办法进行补助。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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