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呆账核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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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9211
颗粒名称: (二)呆账核销
分类号: F832;F426;F293
页数: 2
页码: 389-390
摘要: 1992年1月20日至1996年12月30日,布尔津县第一建筑公司先后在信用社贷款56.39万元。1997年,该公司与布尔津县建筑安装总公司合并,经县联社领导与合并后的布尔津县建筑安装总公司协商一致,同意用建安总公司开发的住宅楼一个单元15套楼房抵贷。至同年,抵偿贷款本金56.39万元、利息4.85万元,本息合计61.24万元。而15套楼房作价为93万元,与抵贷本息有32万元差额。
关键词: 县联社 联合社 抵贷资产 布尔津县 贷款本金

内容

1992年1月20日至1996年12月30日,布尔津县第一建筑公司先后在信用社贷款56.39万元。1997年,该公司与布尔津县建筑安装总公司合并,经县联社领导与合并后的布尔津县建筑安装总公司协商一致,同意用建安总公司开发的住宅楼一个单元15套楼房抵贷。至同年,抵偿贷款本金56.39万元、利息4.85万元,本息合计61.24万元。而15套楼房作价为93万元,与抵贷本息有32万元差额。1998年10月6日,由县联社11名员工贷款32万元用于支付抵贷差额,支付给开发商。2001年将损毁严重的顶层三套楼房以每套3万元价格售出,计9万元,冲减待处理抵贷资产,冲减后抵贷资产账面余额为47.39万元,剩余一套楼房为信用社自用。2008年7月11日,县联社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核销县第一建筑公司抵贷楼房损失的提案进行审议,认为该抵债楼房因当时抵债价较高,为给一建公司支付抵债差额由县联社职工贷款予以支付,该笔抵债资产已经损失,同意核销该抵债资产,但要在完善核销资料基础上,上报自治区联社审批后进行核销,并办理账务处理。
  1994年4月13日,县联合社向哈巴河县多拉纳萨依金矿投资17.5万元(入长期投资科目)。1996年,该矿因管理不善,经营效益差,撤销关闭,致县联合社投入的资金形成损失。2007年8月27日,县联社以《关于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投资损失处理的报告》(布农信〔2007〕64号),报请自治区联社予以报损列支,在“呆账准备科目”核销。
  1996年12月30日,布尔津县供销社综合公司在县联合社贷款10万元,用于提货,由其主管单位县供销联社作担保,约定1997年1月30日前还清贷款本息。1997年5月7日仍结欠贷款本金9万元。该公司在介入破产程序前,县联合社已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追究担保单位责任要求,由于地方政府行政干预,法院未纳入法律程序。1999年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但该公司在县联合社的贷款参与破产清偿的分配率接近零。虽经县联合社协调,只分得一些与实际价值相差较大的滞销库存货物,金额为10万元,以抵偿贷款本金9万元及利息。该抵贷货物接收后实难处置变现,又经十年存放,货物大多已发霉变质,损毁严重,已无价值,该笔抵贷资产已经形成损失。2008年7月11日,提请县联社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会议审议,将该笔9万元的抵贷资产损失在呆账准备金科目核销。审议认为该抵债货物均为存货,抵债时间较长,且抵债时价格较高,又经长时间存放,货物已经变质,无法处置,已形成损失,同意核销。
  2000年,窝依莫克信用社原主任唐某某车祸死亡。2000年8月,县联社在落实贷款时,发现其经办的贷款中有借款人不认账贷款11笔计8.14万元,置于“其他应收款科目”挂账处理。该款形成损失,已无法收回。2007年8月27日,县联合社以《关于核销贪污款的报告》(布农信〔2007〕67号),报请自治区联社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准核销列支。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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