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阿克别依特村农民贷款担保协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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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9061
颗粒名称: (二)阿克别依特村农民贷款担保协会
分类号: F832;D92;F8
页数: 2
页码: 260-261
摘要: 2007年,布尔津县重视农牧民群众贷款难问题,召集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书记、金融部门领导,就成立农民贷款担保协会事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以群众基础好、信用度高的窝依莫克乡阿克别依特村作为试点,由县财政注入一定比例的担保资金给予大力扶持(此后由县农办投入20万元,农户自筹11.8万元),在取得成功后再全面推广。成立专门筹备组,制定担保协会的章程、管理办法、选举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协会成立、正常运作并取得成功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 保证金 布尔津县 信用社 担保协会 贷款担保

内容

2007年,布尔津县重视农牧民群众贷款难问题,召集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书记、金融部门领导,就成立农民贷款担保协会事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以群众基础好、信用度高的窝依莫克乡阿克别依特村作为试点,由县财政注入一定比例的担保资金给予大力扶持(此后由县农办投入20万元,农户自筹11.8万元),在取得成功后再全面推广。成立专门筹备组,制定担保协会的章程、管理办法、选举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协会成立、正常运作并取得成功奠定良好基础。
  2007年7月27日,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阿克别依特村农民贷款担保协会成立。阿勒泰地委农办,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县联社和农业、农机等部门领导,各乡(镇)主管领导,26名协会成员及部分村民参加。贷款担保协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协会章程、选举办法,选出以村“两委”成员、农机大户、种养大户为主要成员的会长1人、副会长4人。协会制定《布尔津县阿克别依特村农民贷款担保协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担保协会成员条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独立户,经济独立,在贷款人服务区内有固定住所;信用程度高,资信状况良好,本人及直系亲属在信用社无不良贷款记录;遵纪守法,无赌博、偷盗、吸毒等不良行为记录;有一定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经营项目;自愿履行担保协会与信用社之间的协议;自愿向担保协会缴纳不低于5000元的担保保证金,交信用社专户存储,在贷款未归还完之前不能支付使用贷款担保保证金。
  加强协会管理,合理确定保证金与贷款或担保金额之间的比例。根据协会成员收入、经济实力、信用程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保证金5倍;担保贷款逾期5万元以内,待收回后,原则上担保比例下调一级,但不超过保证金4倍;逾期5万元至10万元,待收回后,原则上担保比例下调不超过保证金3倍;逾期超过10万元以上,停止担保贷款,待收回后视情况而定;超过规定比例以上的贷款户除由担保协会担保以外,应另外找担保人担保。担保协会每年年审一次,如担保协会符合规定条件,且贷款未逾期或逾期贷款已收回,担保比例仍按原则上不超过保证金5倍掌握。
  规定一是协会与信用社建立贷款担保协作关系,协会成员每人自愿最低交5000元担保金给协会,存入当地信用社专户。信用社和协会签订协议,认同协会担保。二是担保种类。根据章程规定的使用范围,运行初期只开办小额资金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三是担保规模。即个人自原缴纳贷款保证金的5倍,单笔一般3万元以下,大额贷款由协会和信用社会共同协商确定。
  2007年7月28日,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阿克别依特村农民贷款担保协会成立,制定章程和管理办法。规定担保协会会员需向信用社注入一定的担保资金,信用社根据担保资金提供相应比例的贷款。2008年春季,县联社针对但担保协会会员和县财政提供的担保资金仍未到位问题,为不误春耕备播,经与该村委会协商,决定仍然采取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方式,由窝依莫克信用社发放贷款解决春耕备播资金54户280万元,主要用于农机、种子、化肥、土地承包等项目。
  2008年6月5日,阿勒泰地区银监局驻布尔津县办事处主任仲尹超、布尔津县联社副主任韩晓波一行4人赴窝依莫克乡阿克别依特村,由该乡党委委员刘芳、乡政府副乡长、农民贷款担保协会会长刘爱国陪同,对该村农民贷款担保协会(试点)进行工作调研。
  至2011年1月末,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信用社累计发放该类担保贷款88笔,贷款额达316.5万元。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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