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查结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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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9044
颗粒名称: (二)清查结果
分类号: F832;F127;F8
页数: 2
页码: 246-247
摘要: 至2008年10月29日,联社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对原农村信用社机构、原布尔津县城市信用社机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查,结果如下。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布尔津县 城市信用社 信用社 不良贷款

内容

至2008年10月29日,联社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对原农村信用社机构、原布尔津县城市信用社机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查,结果如下。
  1、原农村信用社机构。经查存在原由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发放的贷款,仍未收回的情况。一是原人民公社时期指定给生产队发放至今未归还的贷款90笔计7.62万元,利息达98.47万元,原借款主体生产队已不复存在,贷款已经损失,无法收回。二是20世纪90年代农民购买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基本由供销合作社统一购买、统一销售,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的贷款也由村委会、乡农村经济服务管理站或乡财务股统一从农村信用社贷款支付给供销合作社,贷款的回收也由村委会、乡农经站等统一回收,由于村委会、乡农经站换届频繁,加上财务人员财务核算知识匮乏,工作不负责任、账务混乱,贷款到期后未能按时归还,并且无法落实债务,村委会、乡农经站未能及时履行还款责任,至清查日该类贷款共46笔计40.52万元,欠息达72.22万元。三是经窝依莫克乡人民政府为该乡农机管理站安排信用社发放贷款至今未归还的贷款1笔计3万元,以该站负责人个人名义借款,用途为购买油料,所购油料销售后未能归还贷款。其后农机管理站的油料销售归布尔津县石油公司管理,债务仍然归农机管理站,催收落实中该单位也承认有该笔贷款,但无钱归还,至清查日仍欠2.69万元,结欠利息1.57万元。四是1993年12月28日,人行布尔津县支行安排为布尔津县劳动就业局汽车修理厂贷款15万元,期限3个月。该汽车修理厂经营不善已破产,至清查日仍欠贷款本金9.75万元,已经形成损失。以上贷款合计138笔,本金60.57万元,至本次清查日产生的利息合计113.09万元。
  2、原城市信用社机构。经查存在原由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银行批准发放或人行工作人员批准发放给指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而仍未收回的贷款本息情况。
  1992年12月,人行为促进布尔津县经济发展,成立布尔津县振津城市信用社,隶属人行管理,有职工4人,其中主任由人行干部吴军担任,吴军工资由人行发放,但行使的是信用社主任职权,工资没有与信用社效益挂钩,在发放贷款时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把关,对申请的贷款没有按规定程序调查审批,违规跨区发放,并且发放的贷款额度过大,超过借款人承受能力,致使信贷资金沉淀,形成损失。1996年4月1日,吴军调回人行工作,对该笔责任贷款未按规定划分责任。2000年11月28日,人行地区中心支行金管办对城市信用社全部贷款进行认定,对由吴军发放的责任贷款逐笔进行认定,共落实吴军责任贷款24笔,金额308.3万元。1996年吴军调回人行工作后,由原工行干部叶永忠担任信用社主任职务,但其在经营中未严格执行信贷管理规定,致使在其任期内发放的贷款大量沉淀。2000年11月28日,由人行地区中心支行金管办对城市信用社全部贷款进行认定,对由叶永忠发放的责任贷款逐笔进行认定,共落实叶永忠责任贷款29笔,金额440.8万元。由于当时管理及经营中存在漏洞、责任不明确贷款有7笔,金额为18.5万元,后经经办人李春荣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证明其发放贷款均由主任审批后安排其发放。原城市信用社改制时,由人行管理时期形成的不良贷款锁定损失共计99笔本金874.01万元,锁定的应收未收利息损失72.69万元,本息共计946.69万元在“1631”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挂账,至本次清查日也未能处置,原责任人吴军已在人行退休,另一名责任人叶永忠在城市信用社改制并入布尔津县农村信用社后离开信用社,无法追究其责任。
  原城市信用社的遗留贷款除在“1631”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挂账以外,还有不良贷款50笔112.06万元至本次清查日未能收回,产生的利息计122.25万元,这些贷款的责任人为原城市信用社主任叶永忠,已经离开信用社,无法追究其责任。
  原城市信用社遗留的锁定损失和未纳入锁定损失的不良贷款共149笔1058.76万元,至本次清查日未还,产生的利息共计1297.41万元,原城市信用社改制并入农村信用社后,使农村信用社背上沉重包袱,给经营造成较大压力。2006年6月,县联社获得人民银行1000万元专项票据,其中有560万元用于置换改制社的亏损挂账和不良贷款。
  由于地方人民政府和人民银行干预,原农村信用社和原城市信用社形成的不良贷款共计287笔,本金1119.33万元,所产生的贷款利息为1410.49万元,本息合计为2529.83万元,给布尔津县联社造成重大损失。在央行支农再贷款的扶持下,布尔津县联社经营状况逐步改善,经营效益逐年提高,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拨备仍未达到监管部门要求标准,县联社呆账准备金仍有近500万元的缺口未予解决。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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