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审批委员会及审贷小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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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9037
颗粒名称: (一)贷款审批委员会及审贷小组
分类号: F832;F426;D624
页数: 2
页码: 234-235
摘要: 2004年4月6日,布尔津县联合社根据《阿勒泰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规定,调整联合社审贷委员会成员,调整后主任委员为联合社理事长张国和,成员为联合社副主任李汉良、马纳普汗·胡马汗。明确审贷委员会负责研究审批基层信用社上报县联社8万元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大额贷款。同时成立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审贷小组,组长李汉良,副组长为联合社副主任马纳普汗·胡马汗,成员李新建、郭庆业、宋建国、龚新伟、韩晓波、尉建辉。
关键词: 副主任 联合社 主任委员 小组成员 信贷管理部

内容

2004年4月6日,布尔津县联合社根据《阿勒泰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规定,调整联合社审贷委员会成员,调整后主任委员为联合社理事长张国和,成员为联合社副主任李汉良、马纳普汗·胡马汗。明确审贷委员会负责研究审批基层信用社上报县联社8万元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大额贷款。同时成立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审贷小组,组长李汉良,副组长为联合社副主任马纳普汗·胡马汗,成员李新建、郭庆业、宋建国、龚新伟、韩晓波、尉建辉。审贷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审批基层信用社上报县联社8万元(含8万元)以下的大额贷款。
  2005年5月30日,县联合社根据《关于印发新疆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县联合社审贷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联合社理事长张国和,副主任委员为联合社主任李汉良,成员马纳普汗·胡马汗、张瑞祯、尉建辉、李新建、郭庆业。审贷委员会负责研究审批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上的贷款。同时,成立联合社审贷小组,负责审批辖区农村信用社1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各农村信用社、分社成立审贷小组,负责10万元以下贷款的调查审批及发放;县联合社营业部5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由县联合社审贷小组负责审批,不再成立审贷小组。
  2008年3月18日,县联社调整贷款审查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为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吴俊辉,委员为联社党委委员、主任张国和,联社纪委书记、监事长马纳普汗·胡马汗,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韩晓波、乔玉东、窝依莫克信用社主任郭庆业、联社信贷管理部经理尉建辉。同时调整联社审贷小组,组长韩晓波,成员马纳普汗·胡马汗、乔玉东、尉建辉、郭庆业。联社信贷管理部审贷小组成员尉建辉、朱予军、郑春华3人;冲乎尔信用社审贷小组成员宋建国、王美尤、姜宏海、衡清洪、吾尔兰别克·哈列力5人;窝依莫克信用社审贷小组成员郭庆业、杨俊、金恩斯别克·那斯罗拉、叶尔肯·哈特兰、托力恒·吾库提汗5人;杜来提信用社审贷小组成员龚新伟、詹新梅、吾·卡开什3人;阔斯特克信用社审贷小组成员刘正华、桑化芝、姚勇3人。规定信贷管理部、各基层信用社贷款授权额度为8万元(含8万元),联社审贷小组贷款授权额度为20万元(含20万元)。
  2009年3月14日,县联社调整贷款审查委员会和审贷小组成员,调整后主任委员为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吴俊辉,副主任委员为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韩晓波;审贷小组组长韩晓波,成员为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乔玉东,联社信贷管理部经理郭庆业。同时明确信贷管理部、各基层信用社贷款授权额度为8万元(含8万元),联社审贷小组贷款授权额度为20万元(含20万元)。
  2010年,先后2次调整联社贷款审查(批)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为联社理事长吴俊辉,副主任委员为联社主任薛亮联社、副主任乔玉东。贷款授权额度,即信贷管理部、各基层信用社贷款授权额度为8万元(含8万元),联社审贷小组贷款授权额度为30万元(含30万元)。
  2011年,县联合社调整贷款审查(批)委员会成员2次,主任委员均为联社主任薛亮,副主任委员均为联社副主任乔玉东。
  2012年3月30日,县联社调整贷款审查委员会,调整后主任委员为联社主任薛亮,副主任委员为联社副主任乔玉东,委员张瑞祯、朱予军、龚新伟、马京平、韩俊新,流动委员孟凡英、朱强(当参加委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从流动委员中安排)。联社监事会派人员列席贷审会,对贷审会程序进行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朱予军。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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