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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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972
颗粒名称: (一)医疗费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1
页码: 180-180
摘要: 1980年9月2日,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实行职工家属医疗费补助的通知》,规定凡属信用社正式职工供养的直属亲属可享受医疗费补助,补助费用按工资总额的7%提取,并从1980年1月1日执行。
关键词: 阿勒泰地区 保证金 职工医疗费 信用社 中心支行

内容

1980年9月2日,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实行职工家属医疗费补助的通知》,规定凡属信用社正式职工供养的直属亲属可享受医疗费补助,补助费用按工资总额的7%提取,并从1980年1月1日执行。
  1988年2月26日,布尔津县域信用社贯彻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关于信用社职工医疗费类限额包干的通知》精神,对信用社职工医疗费原则上按本人工资总额的7%提取,其中4%作为核定的包干限额。职工个人均可按全年核定给自己的包干限额,凭医院诊断收费(据)全额报销。需本人供(扶)养的直系亲属也可凭医院收据报销50%,超支自理。3%作为保证金,转留给共同使用的住院及特殊情况治疗费用。保证金超支部分由福利费补贴,节余转缴福利基金户。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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