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组织实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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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927
颗粒名称: (九)组织实施
分类号: F832;F8;F830
页数: 1
页码: 140-140
摘要: 成立由布尔津县委主管金融工作的副书记和政府副县长任正副组长、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布尔津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全面工作。
关键词: 行政手段 农村信用社 布尔津县 舆论引导工作 不良贷款

内容

成立由布尔津县委主管金融工作的副书记和政府副县长任正副组长、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布尔津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全面工作。要求发挥各级政府作用,营造农村信用社发展的良好环境,支持农村信用社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帮助农村信用社处置风险,打击逃废债务行为,协助农村信用社清收旧贷,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尊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杜绝用行政手段干预农村信用社正常业务经营行为;取消不得在农村信用社存款的歧视性规定,鼓励将小额扶贫贷款等涉及农林水利的政策性信用业务委托给农村信用社管理,动员涉农资金、教育资金以及预算外资金和国家投入的农业专项资金等存入农村信用社,壮大信用社资金实力;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协调解决农村信用社历史形成的债务纠纷,维护信用社合法权益。对于因行政干预形成的不良贷款或其他由部门和单位贷款形成的农村信用社债权,由当地政府负责限期清收;对于地方党政机关干部个人结欠或为他人介绍、担保的农村信用社贷款,要采取纪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清收;对于乡村集体贷款,采取先落实到当地有经济实力的村、村办企业再逐步清收的办法收回;对于恶意逃废、悬空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和纠正。做好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农村中有投资入股能力和关心支持信用社的农牧民参与信用社改革。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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