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联合社与乡镇信用社并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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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783
颗粒名称: 二、联合社与乡镇信用社并存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2
页码: 82-83
摘要: 1988年4月29日,成立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县联合社)筹备小组,由5人组成,组长卡克木。在联合社自有资金10万元基础上,组织各乡镇信用社以投资入股形式组建县联合社。6月25日,人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发文批复成立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确定联合社办公地点,办理联合社工商营业执照。
关键词: 联合社 布尔津县 城市信用社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内容

1988年4月29日,成立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县联合社)筹备小组,由5人组成,组长卡克木。在联合社自有资金10万元基础上,组织各乡镇信用社以投资入股形式组建县联合社。6月25日,人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发文批复成立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确定联合社办公地点,办理联合社工商营业执照。
  1988年6月29日,布尔津县联合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标志着县联合社正式成立。7月,县联合社营业部成立。
  1994年9月,农行加强县(市)联合社建设,明确配备联合社领导班子,联合社主任可由农行地方支行行长或副行长兼任,但必须配备专职常务副主任,联合社管理的干部按职工总数的5%~10%的比例配备。
  1994年10月,县联合社按照金融企业不许搞第三产业的规定,撤销1992年成立的北屯北汇经营部。
  1996年10月,县域信用社与农行县支行脱离隶属关系,改由人行县支行管理。
  1997年5月,人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批准筹建布尔津县阔斯特克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归属布尔津县联合社管理。
  1997年10月7日,县联合社营业部哈萨克哈拉信用分社(2003年更名为幸福路信用分社)经人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批准开业,归属布尔津县联合社管理。
  1995年,切克台信用分社从杜来提信用社析出,划归县联合社营业部。同年11月,布尔津县阔斯特克乡信用社成立。
  1998年3月,人行布尔津县支行明确将1993年6月成立的布尔津县振津城市信用社划归布尔津县联合社管理和监督,按信用社“三性”原则独立运作,独立核算。5月,人行自治区分行批准振津城市信用社改制更名为布尔津县振津农村信用社,由县联合社对其归口管理。但并未实施。
  2001年7月2日,人行西安分行批准振津城市信用社更名为布尔津县双河农村信用合作社。同年7月30日,县联合社正式接管布尔津县振津城市信用社,并更名为布尔津县双河农村信用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
  2003年9月,人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批准布尔津县联合社迁至县城向阳路粮食局左侧新址。9月26日,县联合社双河信用社环城南路分社开业。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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