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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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729
颗粒名称: 1995年
分类号: F832;F275;F8
页数: 2
页码: 33-34
摘要: 2月17日,县联合社李月明被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党组表彰为1994年地区级先进工作者。
关键词: 阿勒泰地区 联合社 布尔津县 信用社 中心支行

内容

2月17日,县联合社李月明被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党组表彰为1994年地区级先进工作者。
  3月1日,人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印发通知,纠正布尔津县振津城市信用社混业经营,要求规范业务,做好善后工作。
  3月14日,县联合社贯彻人行自治区分行转发《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学习、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全县信用社职工学习。
  3月22日,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印发《关于调整信用社转存款利率及核定信用社备付金比例的通知》,要求信用社准备金存款年利率9.18%保持不变,信用社转存款中备付金存款年利率由10.26%调整为9.18%,其余的信用社转存款继续按年利率10.26%执行。利率调整自1995年1月1日执行。
  3月29日,县联合社在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1994年度地区组织存款、扩股、贷款管理、加强“三防一保”、财务管理等信用合作管理工作综合考评中获二等奖。
  4月19日,人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对布尔津县冲乎尔乡信用社和布拉乃尔村信用分社损坏、丢失《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做出处理决定,对两个机构分别处以罚款1万元。
  5月17日,人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批准布尔津县联合社1995年控股余额220万元,要求入股必须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5月24日,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印发《关于阿勒泰地区农村信用社扩收股金的批复的通知》,要求各联合社按人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制定的规则要求进行扩股,实行保息分红,股息按两年定期存款利率支付,红利分配按1~2个百分点从税后利润中列支,新印制的股金证由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同意发给。
  6月22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县联合社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凡在信用社有到期逾期贷款的,迅速到信用社办理还款手续。否则,信用社将依法起诉、法院将优先依法办理。
  9月5日,布尔津县被列入自治区温饱工程计划贫困县。
  12月6日,人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退还布尔津县联合社1.9万元罚款。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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