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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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690
颗粒名称: 1956年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2
页码: 9-10
摘要: 3月9日,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通知,明确信用社1956年工商业税仍执行免税政策。
关键词: 布尔津县 信用合作 自治区 信用社 中心支行

内容

3月9日,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通知,明确信用社1956年工商业税仍执行免税政策。
  3月24日,人行通知,为便利苏联来华旅客支取款项,由苏联国家银行出售的旅行支票可在霍尔果斯、塔城、乌恰、布尔津、喀什等地办理支付,牌价为100卢布折合50元人民币。
  4月,布尔津县一区禾木、喀纳斯,二区杜来提、哈拉塔勒,三区恰尔巴克、阔克铁列克、阿克吐别克、哈太等8家信用社成立。
  是月,人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关于信用合作社干部训练费开支标准的通知》,规定北疆地区每人每月3元。
  6月16日,农行自治区分行转发《农行关于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参加信用社问题的批复》,明确地主、富农中表现较好而已经由农业社吸收为社员的可以吸收为信用社社员,表现不好而由乡人民委员会交农业社管制生产的,不准参加信用社,原来已参加信用社而在整顿信用社组织时应将其清洗出去。
  6月28日,农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关于认真检查并帮助信用社切实贯彻执行降低利率的通知》,从当年3月1日起执行。
  7月4日,人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增设内部组织机构的通知,同意布尔津县支行增设信用合作股,并要求按批件手续办理。
  7月,人行阿勒泰中心支行撤销农金股设立信用合作股。
  8月15日,农行专区中心支行向区、州分行分别上报关于上半年整顿信用社工作的总结汇报。
  8月22日,农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关于信用社的前途及今后在农村的基本任务等问题的指示。
  9月20日,布尔津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哈森别克任命空吾尔汗为信用合作股副股长。
  10月4日,人行伊犁州分行发文同意人行阿勒泰中心支行成立人事股、信用合作股。
  10月31日,农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关于通报银行信用社在吸收存款、扩大股金、发展社员等工作中所发生的强迫命令现象,要求各行切实注意结合当前各项工作继续深入检查了解及时纠正偏差,以保证在既不强迫命令又不放任自流的原则下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12月11日,农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关于解决信用社干部待遇问题的指示,要求信用社脱产干部有关待遇标准应参考乡干部待遇标准,根据当前农业生产水平以稍高于一般农民收入相当于当地农业社主要社干平均收入的原则下,根据各社社区范围,人口密度,业务开展情况,社干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予以评定。
  是年末,农行布尔津县支行成立。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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