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692
颗粒名称: 三、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
分类号: F832;F426;T
页数: 2
页码: 64-65
摘要: 1998年至2006年10月,尼勒克县联合社一共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三届,理事会成员也随之变更了三次。
关键词: 尼勒克县 联合社 社员代表大会 理事长 理事会

内容

1998年至2006年10月,尼勒克县联合社一共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三届,理事会成员也随之变更了三次。
  1998年12月20日,尼勒克县联合社召开第一届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童洪顺、热木扎·乌拉拜克、谢嘉盈、吐尔逊拜·买提卡勒克(柯尔克孜族)、瓦力拜·居马肯。当日,在第一届理事会上,人民银行县支行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一致选举童洪顺为理事长,确立了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体制。按照《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章程》,每一届理事会成员都需经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除例行参加每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外,理事长还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理事会议。经理事长推荐,热木扎·乌拉拜克为联合社副主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联合社按合作制原则规范信用社、规范民主管理,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理事会成为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9名理事组成。职工代表担任理事的人数不得超过3名,非职工自然人和法人社员代表担任理事的人数不得低于6名。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尼勒克县联合社的理事每届任期与社员代表大会相同,行使职权到下届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理事为止。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主持理事会的工作;设副理事长1~2人,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和更换。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经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理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理事长的选举和更换及其他议案,须经全体理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根据章程规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社员大会,并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社员大会决议;(3)批准制定本社各种管理制度和奖惩;(4)聘任和解聘联合社主任、副主任;(5)审议本社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6)批准本社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7)提出联社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8)章程规定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001年5月14日,尼勒克县联合社第二届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在人民银行县支行会议室召开,产生了尼勒克县联合社第二届理事会成员。人民银行县支行领导宣布选举结果,第二届理事会成员有童洪顺、热木扎·乌拉拜克、周继梅、门布尔·乔拉、吐尔逊拜·买提卡勒克,在第二届一次理事会上,一致选举童洪顺为联合社理事长,并由童洪顺兼任主任,热木扎·乌拉拜克、周继梅任副主任。
  2003年7月2日,尼勒克县联合社第三届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成员。人民银行县支行领导宣布了选举结果,大会一致选举童洪顺、热木扎·乌拉拜克、周继梅、门布尔·乔拉、刘丽华、曹迎寿、陈发文为理事会成员。在第三届一次理事会上,大会一致选举童洪顺为理事会理事长,热木扎·乌拉拜克为理事会副理事长,并由童洪顺兼任主任,大会一致同意聘任热木扎·乌拉拜克、周继梅任副主任。
  2006年7月5日,尼勒克县联合社理事会召开三届四次会议。7名理事讨论并表决通过县联合社与尼勒克县军马场农村信用合作社合并为一个法人,组建成尼勒克农村合作银行的决议。

知识出处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19章,近60万字,全面记述了尼勒克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