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理事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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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117
颗粒名称: 一、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理事会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2
页码: 49-50
摘要: 20世纪50年代中期,裕民县信用社初办时期,通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班子是由理事会主任、副主任等人员组成。
关键词: 副主任 理事会主任 社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 信用社

内容

20世纪50年代中期,裕民县信用社初办时期,通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班子是由理事会主任、副主任等人员组成。
  1955年3月26日,裕民县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委员会,选举理事7人,选举区委书记为理事主任。
  信用社理事会是在社员代表大会闭幕后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行使社员代表大会职权的常设机构。1955—1959年,各区信用社设理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一般由区委领导干部、社员代表和信用社干部组成。理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理事会主任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
  1959—1962年,农村信用社改称信用部,隶属人民公社的组成系列,理事会及其职权被公社金融管理委员会取代。虽然裕民县直至1975年才开始组建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贫管会),信用社民主管理基本没有受到贫管会的干扰,但在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时期,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受到强烈冲击,民主管理制度完全丧失,理事会名存实亡。1974年,中国人民银行作出决定,对贫管会的职权作出调整,将业务自主权交给了信用社。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贫管会自行解散。1977—1978年,在人民银行领导信用社,并在1979年农业银行接管信用社初期,对信用社的管理实行统一的金融政策、统一的计划管理、统一的规章制度。各信用社理事会职权被取代。1983年开始,以恢复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展开。裕民县各信用社先后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信用社理事会是在社员代表大会闭幕后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行使社员代表大会职权的常设机构。理事会设理事若干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主任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1986年1月22日,经农行裕民县支行行长会议研究决定,陈义任新地乡信用社理事会主任、王振环任新地乡信用社理事会副主任,李清法任吉也克乡信用社理事会主任、许德昌任吉也克乡信用社理事会副主任,陈卫东任江克斯乡信用社理事会主任、焦怀志任江克斯乡信用社理事会副主任。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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